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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司机疲劳驾驶频出事故 广州引发大讨论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02日 10:16  金羊网-新快报

  主办单位:新快报

  协办单位:地王广场

  ●特邀嘉宾:

  李生润 广州市第二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车队长

  刘开正 广东省企业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广东天旗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

  韦红灵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个人保险业务管理部

  牟晓翼 新快报记者“4·16”事件采访人

  张 亮 新快报记者“4·16”事件采访人

  ●主持人:

  新快报资深编辑 陈进

  ●本期话题:

  公交司机,你累吗?

  ●对话时间:

  2005年4月30日

  ●话题背景:

  4月16日清晨7时许,海珠区新港西路广医二院附近,一辆行驶中的新福利公司197线路公交车,没有采取任何制动措施,以30公里每小时的速度撞上了前方已停止不动的270路公交车,造成270路公交车与一辆250路公交车又发生碰撞的三车连环撞事故,共造成30名乘客和一名司机不同程度受伤。事故发生后,有乘客指197路司机有疲劳驾驶的嫌疑,该司机随后也承认自己开车前睡眠不足4个小时!这一事故在广州市民中引起了强烈反响,有关公交司机疲劳驾驶的问题再一次浮出水面。

  为寻求解决办法以保障广大市民的利益,本报特邀请公交公司、律师事务所及保险公司的专业人士,与“4·16”事件采访记者一起来民生论坛探讨这一问题。

  公交公司:司机疲劳驾驶乘客可以举报

  核心提示:广州市目前共有公交公司16家,公车7000余辆,约占广州市机动车总数的2%至3%之间,公交车目前仍是广州市民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但其存在的行车安全无保障、车内常发生抢劫偷窃等问题,尤其是行车安全无保障更是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公交公司对此表示:乘客如认为司机不适合继续开车,可打举报电话命其停车。

  竞争使公交司机比过去更疲劳

  主持人:请李生润(以下简称李)队长介绍一下目前广州市公交司机工作的情况。

  李:广州市的公交车一般来说都是早上6点发车,晚上9点或10点收车,有时还有夜间加班车,由对班循环完成一天的工作任务,是一个连续作业的过程。在以前,广州市的公交一直是由国营企业掌握并运营,但随着这些年各种成分进入公交行业,情况逐渐复杂起来,问题也多了起来。但大多数公交公司还是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来运作的。

  张亮:在报道出街后,新快报的96912热线接到来自广州多个公交公司司机的来电。他们一致认为现在司机休息时间严重不足,工作压力和责任都很大。这些反馈是否说明司机疲劳驾驶相当普遍?

  李:疲劳驾驶是交通法规明令禁止的,也是公交公司在极力避免的,但现在的广州公交司机较过去更疲劳,是不争的事实。大家都知道,公交线路运行时间多为早上6点至晚上10点半。为赶头班车,家住较远的司机需在凌晨4点起床,而末班车司机要加油和收钱箱,常常要过零点才下班。现在,广州的公交线路发达,公司间的竞争激烈,无论是合资公交公司还是国有公交公司都不再仅仅是公益性企业,我们也要面对生存和发展的问题。为了适应竞争,司机会感到工作和责任的压力增加,这很正常。我们公司就一直将司机休息作为安全保障的重要手段,专门设置安全员保证司机出车状态正常。

  司机健康状况目前仅靠观察判断

  市民:请问公交公司对司机工作时的健康等技术状况有何监督制度?

  李:公交公司一般有“三检”制度,即出车前、行驶中和归队后都要检查司机的状况,每条线路的站长、安全员和管理人员都是监督人员,如果发现司机有明显不适宜继续驾驶的症状,即便是在行驶途中,也要命令其立即看医生,不能继续开车。但是,司机如果有一些不明显的症状我们发现不到,而司机本身又不报告的话,就暴露出只凭观察判断的局限性,还要靠以后引进一些先进的检查技术来解决。

  市民:如果公交公司的监督未能奏效,市民该如何保护自身安全?

  李:技术上讲,公司可通过GPS等技术,对在外的公车进行监控,如果发现车速超出标准可勒令其停车接受检查。另一方面,车上的乘客如果确实发现司机有明显疲劳驾驶的迹象,同样可以命令其靠边停车。一旦发生事故,公交公司绝对以抢救生命为最优先任务。

  “半月换班制”是个传统

  张亮:在事发后第三日,我到医院正好碰到新福利197线路的职工到医院看望肇事司机,他们曾表示公司“半月换班制”的设计和制订均没有询问过基层司机、站长、线长的意见。这种情况又恰好与大批司机在新快报热线所反馈的信息吻合,我想问一下:在广州,是否所有公交公司在制订司机休息制度时,都没有咨询过公交司机和广州市民的意见?

  李:我先纠正一下,这里提到的“半月换班制”其实是一个传统,并不是最近才出现的。对新福利这类合资公司,我并不是很了解,但我们公司是会听取基层意见的。二汽以前一直是半月换班制,直到1996年,基层将制度问题通过工会反映后,职工代表大会表决将半月换班制改为必须在休息日后才能转班的制度,并沿用至今。

  法律界:暂无法规约束司机疲劳驾驶

  市民:请问刘开正律师(以下简称刘),目前有没有法律法规,可以对处于疲劳状况下的公交司机仍然开车有约束作用?

  刘:根据新的交通法,疲劳驾驶是必须严惩的违法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规定,“影响安全驾驶”成为禁止驾驶机动车的必要条件。由于每个人对疲劳的理解和自身条件不一样,关于公交司机“疲劳驾驶”在法律上目前并无具体认定,只规定“不提倡”司机疲劳驾驶。在具体操作上,依靠是否“影响安全驾驶”来判断公交司机疲劳驾驶是无法防止事故发生的。

  市民:请问在公交司机和保险公司密切的分工合作下,公交公司是否会因保险公司的出现而大大减少其承担的责任?公交司机是否会因保险公司的出现更加放松安全警惕?

  刘:肇事各方的法律责任不会因保险金额高低以及事故发生地点等因素而改变,保险公司存在与否也不会减少公交公司和司机的事故责任。由于保险多少不会减少司机的刑事责任,只可能减轻公司和司机的赔付负担,所以司机因有保险而放松安全警惕的可能性不大。对公交公司来说,由于法律没有明确地规定其责任,保险公司在发生赔偿时,作用就明显了。

  牟晓翼:请问如果像“4·16”事件中197路司机这样,因制度不合理而导致自己也受伤的情况,属不属于工伤?可不可以向公司提出赔偿要求?

  刘:应该可以。司机在正常上班时间因公受伤,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其是主观上故意导致这起车祸的,就属于工伤,完全可以向公司提出索赔。

  保险界:买份商业险出行更有保障

  市民:请问韦红灵小姐(以下简称韦),我的家人曾被公交车的车门夹伤,最后都不了了之。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获赔?

  韦:时下公交车的安全问题确实比较突出,市民如果希望在乘坐公交车时能获得更好的保障,就需购买商业险。我们最近将世纪行差旅出行保障业务分拆出一部分,专门针对乘坐营运机动车的市民。这种一年仅需35元保费的商业险,能使乘坐营运机动车的乘客得到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金额为10万元人民币的保障,及金额为1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险。这个险种每人限购三份,也就说每人最高将获得金额为30万元的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险及3000元的意外医疗保险。

  市民:如果不是死亡而是残废,这项业务如何赔付?

  韦:如果是出现伤残的情况,则会依据受保人的伤残等级确定赔付额,七个伤残等级会有不同的赔付比率。譬如一级伤残为100%,即10万元人民币,二级伤残为75%,三级伤残为50%。

  张亮:在跟踪报道的时候,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我,肇事司机的险种与乘客不同,名为“司机责任险”,而且最高的赔付额仅为1万元,而该司机两天的医疗住院费用就超过了这个数。肩负巨大责任和风险的公交司机是否只能享受这1万元的保险呢?

  韦:公交司机要得到更大的保障,还是要买商业保险。由于公交司机属于司机职业类别,所要缴纳的保险金额相对其他普通人要高一些,公交司机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购买。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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