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总则
由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演出家协会共同组办的“2004——2005年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旨在弘扬华夏汽车文化,树立中外汽车品牌,打造专业汽车形象大使,为中外汽车业界培养、选拔第一批“自信、有内涵、英健、懂汽车知识的华夏汽车形象代言人”,带动汽车市场的营销旺气,开辟产业“追求卓越”、 “永争
第一”、“不断完善”的光明发展之路。
产业文化和汽车产业的良性互动,通过年复一年的汽车品牌形象大使的锤炼活动,将中国汽车形象大使的赛事,锻造为具有延续性和鲜明风格的汽车文化活动。
第二条 组委会工作准则
1、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团结协作、责任到人
2、周密组织、认真实施、讲求实际、注重效果
3、严格各项纪律,遵循法规政策
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组委会构成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中国演出家协会;
承办单位: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北京金泰恒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新闻支持单位:中央及地方二十五家电视、报刊、网络媒体;
协办单位。
(二)组委会组成:
名誉主任:陈昊苏(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会长)
刘忠德(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主任、中国演出家协会主席)
何光远(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名誉会长)
主任(兼执行):陈自刚(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演出家协会常务副主席)
主 任:蒋 雷(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中国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会长)
副 主 任:高振林(北京金泰恒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
胡 克(文化部艺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支 敏(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副秘书长)
朱克宁(中国演出家协会秘书长)
李大士(中国演出家协会副秘书长)
秘 书 长:高振林(兼)
第四条 组委会职权
组委会是本次比赛的最高管理机构,行使以下职权:
制定活动整体方案并监督执行。
第五条 组委会秘书长的职权
组委会秘书长,负责组委会的日常工作,行使以下职权:
1、负责组委会的招商、经济运行工作,解释比赛规则;
2、负责赛事总体活动方案的实施;
3、聘请评委、组织评选并处理日常其它事务活动;
4、负责宣传造势、公共关系与联络协调;
5、负责协调、监督、统一各分赛区工作;
6、负责日常运转工作;
7、提请组委会不定期议事、活动,向组委会就活动提出相关动议;
8、负责完成组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六条 章程的解释
本章程由组委会委托秘书长解释;
第七条 附则
本章程由第一次组委会主任会议审议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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