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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调整在即 车市平衡将再次打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23日 10:50  中国经营报

  “我们刚拿到财政部的意见,现在主要看各部门的反馈了,如果没有太大的变化,关于汽车消费税的变化,今年下半年可能会出台细则。不是取消,而是调整。”针对日前沸沸扬扬的有关汽车消费税的传闻,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的人士对记者透露,“今年是税务改革年,这是已经定调的了。只要条件成熟,可以随时调整或增减税目。”国家税务总局的一位官员也承认了汽车消费税即将变动的说法。然而,对于眼下脆弱的车市来说,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打破暂时建起的平衡。汽车消费税的变动,无疑就是一颗石子。

  消费税率高低有别

  “新办法极有可能把排量在1.0L及以下汽车的消费税税率(3%)全部取消;排量在1.0L至2.2L之间的税率维持5%不变,2.2L以上的豪华车的消费税税率有可能由8%上升到10%以上。”这是记者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一位专家处得到的最新消息。

  “这次汽车消费税改革,一个最大的特点就是沿用区别对待的原则。” 财政部税政司的人士表示。据该人士透露,其实早在上月中旬,财政部就已把“新的汽车消费税征税办法和税率”的征求意见稿分别发给了国家发改委、税务总局、环保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以及汽车各行业协会,目的在于听取这些部门的反馈以确定新的征税标准。

  尽管目前新的调整方案还处于征求意见阶段,但综合各方面的信息看,有一种调子十分肯定:即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一定会降,甚至有可能完全取消。据业内专家推断,这次税率调整的路线图可能会走两个极端:小排量汽车的消费税免征,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提高。

  价格变化空间不大

  对于业内传言要取消小排量汽车消费税的说法,大多数小排量汽车厂家的第一反应就是表示欢迎。因为按照一般人的推算,2.98万元的奇瑞QQ和价格相当的吉利豪情,如果去掉3%的消费税,等于一辆车直接减少了近900元的成本。

  “这种计算方式是不准确的,”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珍琪说:因为汽车的消费税是按出厂价来计算的,并不是市场销售价格,市场价格还要剔除好多环节上的因素,体现在消费端销售价格上,减少的幅度不会太大。李珍琪说,拿奥拓车来说,尽管它已经生产十年了,但现在仍然有许多配件需要进口。所以消费税即使有所降低,长安铃木的价格不会有大的调整。

  “汽车消费税减免与否,肯定会对企业利润构成直接影响。至于是否会直接体现在产品价格上,从经济型轿车目前利润触底,和成本上涨压力看,反映到产品价格链上的波动会很小。”吉利集团副总裁刘金良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

  汽车消费税是向生产汽车的企业征收的,鉴于时间的滞后性和厂家的选择性,即使取消也并不会直接导致汽车的降价。北京亚运村汽车市场总经理苏晖认为:“即使小排量车消费税全部取消,厂家把这部分空间全部转为降价行为,它拉动价格下调的空间也不过是很小的一部分,从目前来看,这样的动作很难撬动市场发生本质性的变化。”

  另外,中央财经大学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也表示,即使提高大排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对豪华车的消费抑制作用也不会很明显,因为这部分用户以公务车消费为主,并不会因为消费税的提高而萎缩。

  政策导向意图明显

  “排量越高、越豪华的轿车越应该适用高税率;排量越低、越经济轿车越应该适用低税率;越环保节能的轿车,应享受减免税优惠也应该越多。自主研发技术成分越多,享受优惠应该更大。对于自主研发的享有整车自主知识产权的汽车产品,应该考虑全额免征消费税。”这是广州本田执行副总裁曾庆洪在今年两会上的主要提案内容。应该说,这次从政府层面提出关于汽车消费税进行结构性调整的意见,和今年两会期间广大代表的积极呼吁不无关系。

  “国家的这种政策的导向作用还是很明显的。从国外市场来看,汽车消费税都是分梯度和级别的,对于大排量高油耗汽车征收的消费税比例较高,而对于经济型环保轿车征收的消费税就要低一些,政府一般通过消费税的调节来引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车评人陈育松认为。

  对此,吉利集团副总裁刘金良也表示:“从第一季度来看,经济型轿车的销量已经比去年同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其中国家的政策导向起了很大的作用。”

  长安铃木汽车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王冶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在发达国家,小排量经济性轿车会占到总销售比例的80%,而从我们去年掌握的数据看,国内1.3L排量以下轿车销售占总销售的比例不到20%。从日本、欧洲的发展经验来看,汽车消费的结构发生改变在所难免。

  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许多地方,对小排量汽车的歧视政策不仅没有松动迹象,反而愈演愈烈。因此,也有人担心,单一的税率政策调整只是远水解不了近渴。

  “仅仅靠孤立的一种措施是远远不够的,要想对市场消费结构调整产生长期影响,必须要几种合力共同发挥作用。”陈育松如是认为。看来,消费税政策调整之于车市影响还有待市场长期检验方现真容。

  概念链接

  汽车消费税

  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它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一般体现在生产端,目的在于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其中对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针对厂家征收。汽缸容量小于1.0L的轿车税率为3%,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L、小于2.2L的轿车税率为5%,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L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L税率为5%。

  作者:梁美娜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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