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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品牌管理实施之道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13日 09:28  解放日报

  国家商务部2月公布《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4月5日,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协会组织本市汽车有形市场负责人就如何贯彻这一办法问题进行学习座谈,共谋汽车有形市场在新法规、新形势下的发展之路。

  汽车有形市场一些负责人表示,汽车有形市场将结合各自的条件与优势去实施品牌管理办法,改变有形市场过去只注重售中或租赁的单一制结构。同时,他们也希望汽车生产厂、专卖店能与汽车有形市场携手结成战略伙伴,共同发展中国的汽车消费市场。另据悉,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利益,本市有形汽车市场在汽销协会的组织下正在筹备成立汽车有形市场分会。

  品牌管理办法实施之后,不少汽车经销商产生一些困惑,无品牌销售的汽销商将陷入无车可卖的境地,甚至遭遇“洗牌”危机。为此,市汽销行业协会在此之前曾分别召集22家无汽车品牌销售企业和21家汽车品牌授权销售企业,针对品牌管理办法的实施分别举行两次座谈会。

  会上大家认为,对无汽车品牌经销商而言,如何抓住4月1日到10月1日这半年的过渡期将是关键。各经销商应该根据自身条件尽可能去争取汽车品牌销售,或是经营中介服务和汽车售后服务。当前令无品牌经销商们最头痛的是,在申请汽车品牌销售过程中,厂商一般都通过中介人授权,而且热销品牌都基本已建立销售网络。因此,经销商们希望政府部门、行业协会能使品牌管理办法得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实施,把需要授权的汽车品牌合理授予有条件、符合要求的地区和企业。

  对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来说,在实施品牌管理办法过程中可以充分抓住机遇,壮大自已,同时,也可与无品牌经销商联手发展。另外,品牌授权经销商们表示,汽车供应商与经销商应该是平等的,不能把汽车供应商设定为主导地位。国家应该制定一个法律程序规范汽车供应商、总经销商的授权经营过程,使品牌管理办法的执行具有法律保障。

  (舟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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