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叙述
王先生2004年购买了一辆POLO车。据王先生介绍,当时正值经销商举办多项优惠活动,赠送车险、装饰等,总价值约1万5千元。在赠送的诸多装饰中,包括一台西门子6碟VDO汽车音响。
在随后的使用过程中,王先生对这款POLO车各方面都非常满意,但是,他万万没有想到,花了十几万的车子虽然很好,但是免费赠送的6碟VDO却给他惹来了无数的烦恼。
在使用近3个月时,这台西门子VDO发生了卡碟问题,不过很快经销店给王先生做了更换。但是紧接着不到2个月,VDO又出现了问题,表现为各指示灯没有反应。
不过,此次当王先生开车再次来到购车的经销店,对方却告诉王先生,他们现在已经不做西门子VDO的维修服务了,如果车主的VDO发生故障,需到该产品指定维修站进行维修。随即,王先生又驱车前往西门子VDO一家指定的维修站。但是当该站的接待人员看到王先生的保修卡后却表示,王先生不能享受保修服务。
原来,王先生购车时,经销店在赠送西门子VDO时,同时给了王先生该产品的保修卡,但是服务人员并没有告知王先生需及时将其中的保修登记卡寄回总公司的售后服务部。维修站接待人员表示,因为王先生没有寄回登记卡,公司就没有他的相应记录。按照该产品的保修条件,虽然仍处在保修期内,王先生却无权享受免费维修。如果要维修,相关费用需自行支付,据了解,仅该产品拆装费就300元。
无奈之下,王先生又回到汽车经销店寻求解决办法。虽然经销商对王先生遭遇表示同情,但是他们表示,他们可以给王先生出具产品出售的证明,最终问题仍需要维修站来负责。
王先生拿到了经销商的相关证明,但是维修站对此却并不认可,只是强调没有寄回登记卡,就不能免费维修。为此王先生很烦恼。
记者追踪
记者看到,西门子VDO产品的保修卡上说明,用户需在30天内将该登记卡寄回公司,但也没有相关条款规定,如果客户没有寄回保修卡就不能享受保修服务。
记者随后给该产品负责厂家——西门子威迪欧汽车电子(惠州)有限公司售后服务部致电,以消费者身份叙述了王先生的情况,并询问厂家应该如何处理。电话接待员没有对比表态,只是建议消费者与汽车经销店商量解决办法,又将消费者“踢”给了经销商。
据了解,像王先生这样没有寄回保修卡的车主不在少数,而像这个问题也并不仅局限于汽车配件。买了产品,只因为一张登记卡,消费者就享受不到相应的服务,这个问题该由谁来负责?
是消费者疏忽,还是经销商失职?都不能成为厂家推诿的原因,是否能在产品售出时,就由经销店填写登记卡寄回厂家?但是不论如何,最终仍需由厂家想出彻底的解决办法,否则失去的只有消费者的信任。
(本报记者 翟文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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