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陈志龙 通讯员 钟洁) 记者昨日获悉,为降低车主运输成本,减轻企业负担,省交通厅、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降低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按新标准,载重大于15吨的五类车,降低了最高30%的公路通行费。
新规对车辆高速路通行费作了稍微下调,调整方案为:以目前收费车型分类中的第三、第四类车收费系数的算术平均数为基准数,对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分别调整为基准数的1.2和1.4倍,若四、五类车的收费系数高于基准数的1.2和1.4倍,但高出部分不足0.5,则最少降低0.5。
据悉,新规对普通公路车辆通行费的调整方案为:普通收费公路收费站五类车(15吨以上和各种集装车)的收费标准若低于或等于四类车(5吨以上至15吨)收费标准1.4倍的不再调整;高于1.4倍的,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降低30%,如调整后低于或等于1.4倍的,按1.4倍收取。
业内人士分析,按降低后的通行费率,10吨以上的货车的运输成本,大约会降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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