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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销售管理办法》出台 “车串串”还在串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4月06日 15:02  重庆晨报

  本报讯 4月1日,由商务部、发改委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按规定,汽车流通企业必须先得到汽车供应商的授权,再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方能经营品牌汽车。然而,记者日前在市场上走访发现,一些未取得厂商授权的“车串串”依然在我行我素地卖车。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重庆目前依然在卖车的“车串串”近10家。他们大多是靠卖“跑货”车为主要利润来源。这些“跑货”车一般来自外地,品牌主要是当前比较热销的车型。由于这些车型货源相对较少,他们就以数千至上万元不等的加价方式出手。而没有“跑货”车渠道的“车串串”则主要是重庆一些一级汽车代理商的二级代理,靠充量来赚取少许的代理费。

  对于《办法》已正式实施一事,大多“车串串”表示知道,声称正在努力申请品牌代理,争取在10月1日前的过渡期内完成此项工作。而业内人士则认为,“车串串”基本上是一些资金实力较弱的企业,而申请品牌又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项目,届时不排除大批“车串串”会不得已而出局。(记者 刘丽娜)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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