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实施时间:2005年7月1日
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的这一规定,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出要求,并制定了分段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第一阶段的限值基本相当于当前国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平均水平,第二阶段限值中燃料消耗量比第一阶段减少约10%。
点评:目前,国内尚有10%左右的车型不符合第一阶段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不能达标的车型主要集中在进口豪华轿车、进口豪华跑车、大型SUV。由于这次出台的标准针对所有的车型,这些进口车会因为油耗问题而在2005年退出中国市场。《限值》出台不仅对高油耗产品实行限制,也是对小排量燃油经济型汽车的一种鼓励。《亚市车讯》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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