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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公车私用 公务车应贴“政府”标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4日 08:05  华夏时报

  本报记者张海燕报道“公务车应贴上‘政府’标识,让不当或非法使用公务车的行为无所遁形。”政协委员张晓林认为,在目前公务车使用过度或是“公车私用”情况较严重的情况下,应该给公务车打上“记号”,让其使用置于阳光之下。

  据张晓林委员提供的数据,目前,政府财政每年需为公务车使用支付3000多亿元人民币,给政府财政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另外公车私用等情况也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反感。为此,张晓林认为公车改革非常有必要,“而给公车贴上‘政府’标签可以让公车处于公众的监督之下”,这也符合“阳光政府”的基本理念,让其使用更透明。另外,张晓林表示,给公务车打上“记号”后,可以让那些开着公车钓鱼、探亲、会友的干部都暴露在公众的视线下,让这种不当或是非法使用公务车的行为无所遁形。

(编辑:张效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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