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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上市突围车险困局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20日 10:46  中国汽车报

  本报记者 张肃菲 2003年11月6日,作为内地金融机构海外上市第一股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在香港挂牌交易(上市代码2328),成为内地第一家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国有金融机构。目前,中国人保控股公司持有人保财险69%的股份,人保财险的战略伙伴AIG持有其9.9%的股份。

  截至2004年6月30日,人保财险公司的资产负债比率为79.4%,较2003年12月31日的77.8%上升1.6个百分点。

  而正是这次上市,给人保的车险经营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车险几次费率调整

  从2003年1月1日车险改革之日起,人保财险就一直采取低价策略吸引客户。费率的几番下调,使其市场份额大幅提升,约占整个车险市场的70%,形成了相对的寡头垄断地位。确立车险市场“风向标”的地位后,人保财险却把“枪头”一转,借着上市的机会,又开始涨起价来。当时就曾有分析人士指出,人保的这一招出手太狠了,是人保的一种策略,先通过低价,打压其他保险公司,确立优势地位之后,就成了车险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反过来涨价就顺理成章了。

  上市之初,人保财险就对私家车、机关用车、营运车等各种车辆的保险费率进行了调整,对经常出险车辆的保费费率提高了5%左右。同时,人保财险还通过高风险车型不支付代理人手续费的办法,间接地把高风险车型拒之门外。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颁布及新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出台,客观上从赔付责任和赔偿金额等方面加大了保险公司的经营压力。随后,人保财险与众多保险公司一道调高了三者险的费率,涨幅在10%左右。

  紧接着,人保财险在2004年6月10日再次上调车险费率,对包括私家车在内的部分车辆车损险费率上调20%~30%。

  对此,有专家认为,人保车险的不断涨价,与上市对盈利能力的要求息息相关,尤其是原本就不赚钱的车险业务,如果不涨价,就等于是死路一条。

  人保车险问题重重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金融保险系张小红副教授,曾多次对记者表示,车险并不是效益险种,一家财产保险公司如果车险比重过大,势必会影响其盈利能力。上市后,以盈利为首要目标的人保财险,虽然有加大企财险、家财险等效益险种在整个业务中比例的打算,但2004年上半年现实的情况却是,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车险在其整个业务中的比重不降反升,占净保费的67.7%。同时,车险已发生的净赔款占总赔款的比重,已从2003年上半年的74.4%上升到2004年同期的80.2%。

  资料显示,200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车险业务净保费为163.77亿元,净赔款为140.96亿元,赔付率高达86.1%,递延保单获取成本摊销为13.28亿元,计提保险保障基金2.31亿元。2004年上半年,人保财险机动车辆保险的未计入未能分配的经营收支前的分部溢利为7.22亿元,较2003年同期的12.57亿元,减少42.6%。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教授指出,在我国这样一个非汽车大国,人保财险车险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重过高,展业能力不足。以地处北京郊区的人保财险某支公司为例,在车险比例超过80%造成严重亏损的情况下,不得不靠北京分公司的“输血”而维系经营。

  人保财险北京某区支公司的副总经理,曾就车险难题向记者诉苦:“别的我什么也不说,你要是有时间,随便哪天在我们理赔的窗口呆上一天,就什么都清楚了。”言外之意,受理车险理赔案件之频繁、骗保情况之普遍,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不瞒你说,这一年我的白头发都多了不少。”说这话时,他既着急又无奈。

  加大非车险业务比重

  与2004年上半年车险盈利能力下滑相对的,人保财险企财险的未计入未能分配的经营收支前的分部溢利达18.12亿元,较2003年同期的17.34亿元增加4.5%。其他保险分部的未计入未能分配的经营收支前的分部溢利达19.15亿元,较2003年同期的10.57亿元,增加81.2%。

  “其实,人保财险向来没有指望车险能盈利,只要别赔钱就不错了。就算不上市,也没人会干无休止赔钱的事。”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解释:“人保财险承保一艘船的保费可以达到几百万美元,而如果船沉了可能会赔上千万美元。人保财险之所以重视车险,绝对不是看重了区区几千元的车险保费,主要还是因为车险最贴近老百姓。”

  为了提升经营业绩,人保财险作出“抓重放轻”、“调整业务结构,提高效益好的非车险业务比重”的决定,也就不难理解了。从成立多年的国有企业转变为上市公司,单纯追求市场份额和保费收入,已不能满足股东利益最大化的要求,人保财险势必要从规模型朝着效益型转变。

  想尽办法降低综合赔付率

  尽管作出了种种努力,但是其2004年上半年的表现,显然没有令人保财险十分满意。不出业内人士所料,人保财险终于在2004年11月1日,对其车险费率和条款再次作出调整,包括颇具争议的“500元免赔额”。细心的客户还会发现,以前包含在主险范围内的玻璃单独破碎险,现在也已成为附加险的一种。用人保业务员的话说就是:“人保现在不送‘玻璃险’了。”

  其实,早在2003年11月举行的人保财险公司庆祝海外上市的大会上,董事长唐运祥就曾提出,人保财险在降低综合赔付率和综合成本率方面需要进行改进。人保财险这么做,无非是想把一些所谓的“垃圾客户”拒之门外,以降低综合赔付率,最终实现提高利润的目标。

  对于人保财险不断调整,郝演苏教授认为:“这是人保财险逐渐走向成熟的标志,让我们国家最大的财险公司做大做强,在国际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有什么不好呢?”首都经贸大学张小红副教授也表示,从2003年1月1日起不断降价,到去年多次对车险费率进行调整,人保财险显现出了理性回归。

  竞争力不足 市场份额下降

  由于历史原因,人保财险存在着机构大、人员多、包袱重等诸多不利发展的因素。然而,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人保股份上市,为维持市场形象,保持良好财务报表,人保财险不应该把提高保费看作是增加收入、抵消亏损的惟一手段,而应更多从加强内部管理、降低经营成本、开发新产品的角度去考虑。人保财险提高产品价格,势必会使其在国内财险市场中的竞争力受到削弱。

  某代理人保车险的工作人员也对记者透露,前几天他们又接到了人保的最新通知,原来对某些私家车承保的限制,现在又放开了。“即使新客户在上一年度曾经出过4次以上的险,我们作为代理人也能得到相应的手续费。这在以前显然是不可能的。”

  可见,去年11月1日费率条款的调整,对其车险份额的冲击之大,大大出乎人保财险的意料。为了能在市场份额、保费规模上交一份令人满意的报表,人保财险正在默默地想办法。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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