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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李安定点评“新交通安全法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8日 18:57  新浪汽车
新华社记者李安定点评“新交通安全法实施”

新华社记者李安定

  新浪汽车讯 2005年1月18日,由新浪网汽车频道发起主办,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商务车分公司协办的“瑞风杯”2004十大汽车新闻隆重揭晓。下面是新华社高级记者李安定点评2004十大汽车新闻:

  邵京宁 :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到了三位汽车媒体界的老前辈,李安定老师、程远老师和吴迎秋老师给我们点评一下今年十大汽车新闻评选。在点评之前,我想跟大家解释一下,就是说我们的点评以记者版为准,因为今天来的在座的都是记者,同时也会对网友版的评选结果有一个对比,希望这种方式有助于大家了解记者的眼光和消费者的眼光有哪些异同之处,下面我们就正式开始。

   《天下无贼》里讲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第一条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心忧何处,所谓何求呢?请李安定老师作一下点评。

   李安定 :非常巧,去年我也在这个台上,当时非常激动,不久之前在北京四环上出现了一个特别恶劣的交通事故,我认为在汽车进入家庭之后,没有保证大家的安全。当时是7辆车5个人死亡,我当时很动心,今天让我第一个点评,我又动火了,站起来说吧。

   新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布了这条消息了之后,所有的媒体都卷入了这件事的报道,观点大家不言自明,都知道了。我觉得抛开这个事情说这个新闻,应该是汽车大量进入家庭之后,在全世界所有的国家都是用一种严格的法律来维护新的交通秩序,就是开车的人必须避让行人,而行人也应该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遵纪守法,只有用严格甚至过激的惩罚手段对行人或者驾车者进行约束之后,在若干年之后才开始考虑人性化的赔偿制度,所以我认为新交法不是一个赔偿法而是一个安全法,首先应该保证每一个行车和走路的人的双方的安全,我们大家所以关注他就因为这个法律是偏颇的,只约束了驾车人,确实驾车人应该约束,但是没有相应的任何的有力的措施约束行人守法,受害者不仅仅是对驾驶者的不公,而最大的受害者是不遵守交规被撞死的行人,我感到非常的痛心,我感觉这是法律的缺失,所以这个是最大的新闻。这个新闻不是因为他好,恰恰是因为他的缺失,可能会造成更多的生命的牺牲。这个例子摆在这里,以后的问题将会显现出来,这个立法者的前提不是关心那些驾驶的人,而是既不开车也不走路的人,他们恰恰是对中国老百姓享受汽车文明的心态的不平衡。如果今天轿车没有进入家庭,还是官车一统天下,这样的法律是肯定不会出台的,所以这条法律我们关注他是对的,我们关注他首先要考虑到我们每一个行人的安全,要关注这些被撞死的行人,虽然他可能会获赔,但是由于他的无知而横穿高速路的人越来越多。前几天我遇到一个德国人,他很奇怪,为什么有一个老头搬着车过高速路,我说这是新交法实施后的必然结果。我这些话和大家的心情是呼应的,谢谢大家。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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