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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草案出台 77%消费者买车信心大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7日 11:39  广州日报大洋网

  一直以来,因我国没有一部专门处理汽车质量纠纷的法规,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后,处理的方式大多是依靠《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处理。但依据这些条文往往是一种很模糊的处理方式,最终结果是消费者和汽车生产厂家都不满意,互相扯皮。近几年出现的“牛拉宝马”、“砸奔驰”等事件,都是汽车质量纠纷的极端个案。“汽车三包”草案,明确了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有专家预测,该草案的出台将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令消费者头痛的“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等问题将迎刃而解。

  在我们的上期调查中,有过“质量纠纷”经历的读者和买车顺利的读者大约持平,而后者略占多数,而在车辆质量纠纷中,对解决结果表示“一般满意”的,占了最大多数(57%),但认为处理结果不了了之的读者也占了很大一部分(34%)。由此可见,目前读者对车辆质量纠纷总体上表示最基本的满意,但是对各方解决问题结果的满意程度还有很大的上升空间。

  最后一个问题的调查结果,77%的读者表示,该《草案》增加了他们买车的信心。因为买车不仅仅是买车而已,如果“买了车就等于买了麻烦”,那样不仅不会方便生活,还会徒增生活的烦恼。看来,有如专家预测的,“汽车三包”草案通过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就能够促进汽车购买的增加。(龙蕾)  

(编辑:赵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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