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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的行人很安全:以人为本的德国交通规则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3日 17:27  新华网

  在德国,当行人走在人行横道上时,由于享受着绝对的安全,也绝对不必担心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的骚扰,因而一个个显得极具绅士风度。

  在有灯光控制的人行过道上,只要放行灯一亮,人们自由自在、大胆地往前走,无需左顾右盼。因为在德国的红绿灯路口,红灯亮时,一切交通工具必须停车等待,包括右拐弯的车辆。

  我在和朋友席勒先生聊天时说,德国的行人简直是上帝,在自己有先行权的情况下享受着绝对的权利,如果在北京也是这样该有多好!这位曾当过警察的朋友告诉我,几年前,他去过北京,出于职业习惯,他观察过北京的交通状况。北京的道路宽敞,这在德国是难以找到的。但是,如此宽的道路频频出现交通堵塞,应当说在交通管理上存在着一定问题,例如许多自行车长时间占用机动车道,导致机动车流量降低并堵车;在许多交通路口,机动车即使在红灯的时候也允许右转弯,这无疑会致使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搅在一起,谁也无法通过。如果这时候让行人和非机动车迅速通过,绿灯时,机动车也可以很快过去了。如果像德国那样,红灯时机动车也不准右转弯,起码,交通路口出现的那种人车混在一起的局面就能得到改善。

  其实,德国过去的交通状况也不好。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和不断的完善交通法规,才有今天的这种有序状况。席勒先生介绍说,上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行人在行人道上的伤亡现象也很严重,斑马线和过街行人横道没有起到“安全桥梁”作用。即使后来交通部门在人行横道两侧安装了黄色的警示灯,也仍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1964年4月30日,德国制定了行人过人行横道时司机必须遵循的法律条文:只要行人在正式人行横道上行走,司机必须以合适的速度行驶,不得危及行人的安全,必要时停车,禁止与行人抢道。此后,所有司机均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行人在人行横道上的安全,行人也因此真正获得在马路上的这一小部分的“优先使用权”。为了防止行人“过分使用”这一权力,保证机动车辆的正常通行,也要求行人过人行横道时及时迅速,不得在人行横道上逗留。

  司机在接近人行横道时,只允许以合适的速度行驶,在确保行人安全的情况下慢速通过。即使这样,还是有不少行人成了那些漫不经心的司机的受害者。这些肇事司机往往是等不及,在没有看清路况的情况下超越前车,导致了悲剧的发生。为此,德国有关部门又加了一项新的条款:司机在人行横道处要超越前车或从其旁边驶过,必须以不危及行人为前提。人行横道处5米内禁止停车,包括临时停车,因为停住的车辆可能会挡住司机的视线,同时行人有可能在这一区域内横穿马路。

  对于行人来说,法律也有相应的规定:行人不得随意穿越马路,必须走人行横道。在交通道口和十字路口均有人行横道,如有人不遵守规定,负责交通的警察有权对其进行处罚或罚款。

  德国自引进这些以人为本的交通法规后,使得德国的司机开车更加小心。但这样做也造成交通流量降低。为此,德国有关机构采取了大量措施,如建造过街天桥、地下通道、在繁忙交通路口加设防护栏等,某些路段临时由交通警察指挥交通和行人。另外,为了让司机能及时看到人行横道,在每条人行横道处都有醒目标志和夜间灯光照明,及时提醒司机注意人行横道。

  当然,德国的情况与中国的情况不同,德国没有那么多骑车人,更没有那么多行人,也没有像北京那么多的出租车满街乱跑,它们大多均布在城市各个角落的出租车停泊站点上,等待总调度台调度。就柏林而言,如果上万辆出租车不是停靠在遍布市区的300多个出租车停泊站,而是满街乱跑找生意,那柏林的交通状况也会变成另一种样子。此外,绝大多数德国人十分注意个人行为,在红绿灯路口,即使没有车或在夜间,他们也会安静地等待。

  总之,要管理好一个城市的交通,除了有相应的法规外,还需要每个市民去自觉遵守,只有这样,人们才会真正获得各自在这一地带上的“优先使用权”。(倪永华)(来源:科技日报200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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