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经销商对汽车三包《草案》具体条文的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07:20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1.第十六条修理商应当严格执行维护和修理用总成、零部件的进货检查验收制作。修理商用于维护和修理的总成、零部件应当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认可,并检验合格的新的装车件。

  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维护,具体维护内容应当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

  本条款中“修理商用于维护和修理的总成、零部件应当是制造商提供或者认可,并检验合格的新的装车件“,“新的装车件”是一个新名词,具体含义不清楚,又没有提供相关的解释,是不是指新的原厂配件。

  本条款中“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修理商应当为消费者提供不少于两次的免费维护,具体维护内容应当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的规定进行”,修理商作为独立法人,市场经营者,并不是产品销售的直接受益者,有什么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免费维护,而且是两次。为消费者提供维护的成本费用由谁来承担。

  2.第二十五条制造商应保证汽车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修理零部件。

  本条款规定汽车制造商保证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修理零部件,试计算一下:一辆家用轿车按每年20000公里的行驶路程计算,五年为100000公里。如果100000公里以后就没有配件供应,汽车售后服务无法保障,从这一点看,消费者的利益没有得到很好保护。

  3.第三十一条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占用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5日;超过35日的,或者同一质量问题累计修理5次后,又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由销售商负责更换同品牌型号整车,消费者接受更换时应向销售商支付相应的合理使用补偿。

  修理占用时间的计算自消费者送修之时起,至交车之时止。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

  本条款中“同一质量问题”概念不是很清楚。我们知道,有些故障现象可能是由几种甚至几十种原因造成,“同一质量问题”是指同一故障现象,还是指造成故障现象的不同原因。另外,这个“同一质量问题”由什么部门来鉴定。

  本条款中“1次修理占用时间不足24小时的,以1日计”,时间概念不明确。如果说顾客来换一个保险,占用的时间可能10分钟,这也算一次修理、按一天计算?

  4.第三十二条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行驶的,修理商应当提供现场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运费。每次修理占用时间(包括等待维修备用时间)超过2日的,修理商应当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备用车,或者由修理商与消费者协商后给予消费者合理的交通费用补偿。

  本条款中“在三包有效期内,因汽车产品质量问题不能正常行驶或者不能行驶的,修理商应当提供现场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运费”,在拖车前是不是应该征得修理商的同意,由于拖车造成的质量问题(例如不正确的拖车方法)由谁来承担。

  5.第三十六条按照本规定换货的,销售商应当自消费者要求换货之日起15个工作日之内向消费者出具更换整车证明。消费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凭更换整车证明等资料办理变更车辆登记等事宜,同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购置税有关规定,凭更换整车证明、更换的新车发票及原车车辆购置税原始完税凭证办理车辆购置税变更手续。更换整车时,所发生的国家规定的有关税费由销售商承担。

  本条款中所述的车辆变更程序已经得到了其他手续相关部门的同意?王晓坤

(编辑:赵广喜)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