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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谁销售谁负责 众说纷纭经销商有看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12日 07:13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公示的“汽车三包”《草案》的总原则是“谁销售谁负责”,汽车经销商成为“汽车三包”中直接面对消费者的群体。经销商对“汽车三包”《草案》有何看法,对《草案》的一些具体条文有何见解?

  -“汽车三包”《草案》让消费者买车更放心

  “汽车三包”《草案》明确了主机厂、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维修、销售四者的权利和义务,让消费者能够使用这一规定,合理、合法有针对性地保护自身的合法权利。明确了主机厂、配套零部件供应商、维修、销售四者之间在发生客户投诉时的责任承担比例,让大家“风险共担,荣辱与共”。明确的“三包”政策让更多有能力和有意向第一次购车的消费者能放心地选择产品。

  -对厂商及其配套供应商提出更高要求

  配套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标准应进一步提高,与国际标准共轨,使产品性能更稳定。厂家需要有更先进的检测设备和检测数据标准,才能将自制件与配套件的品质保持在一个稳定的水平。让配套供应商对主机厂生产的产品,因配套件发生问题而造成的退换车承担损失,增加配套供应商的责任心和提高自身产品的档次和质量,与厂家共担风险共同发展。厂家装配第一线的技术人员工作责任心和技能的考核,和评价体系应更加紧密结合。

  -修理商的技术实力会更加重要

  北京博瑞祥祺汽车销售中心总经理邵宝顺表示,“汽车三包”《草案》要求修理商必须掌握所维修车型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部件性能。通过参加主机厂的技术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实践能力。更好地将维修过程中发生的故障案例和经验进行分类总结,作为培训员工的有效资源。更主动多角度地找到解决故障的技术方案。从自身的经验与其他4S店交流的经验,加上与主机厂人员交流的经验,吸取其他车型解决类似问题的经验。主机厂配套零件供应源,与维修厂形成利益的共同体,三方合力解决故障,将包括客户在内的四个方面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需要维修厂自身不断提高维修等级,完善内部的质量,检验流程,更有效地对修竣车辆进行检验,不放过任何的因维修质量原因造成的遗留和隐形故障继续存在。北京博瑞祥达汽车销售中心姚东烨表示,经销商特别是4S店作为厂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桥梁,直接面对消费者,需要在工作上更加细致。

  -厂家与经销商之间需要重订合同

  北京市汽车修理公司总工程师魏俊强表示,根据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经销商要直接面对消费者,但是“汽车三包”《草案》实施后经销商需要和主机厂重新签订合同,这其中要做很多的工作,如索赔方式、计算机的软件,真正实施会有很大的实施成本。博瑞祥云汽车销售中心服务经理穆亚明表示,汽车三包是一件好事,但主机厂需要制定与汽车三包相关的政策。对汽车厂家和经销商来说“汽车三包”《草案》的实施也是一种机会,哪个品牌的服务质量好哪个品牌就会更容易赢得市场。

  -“汽车三包”《草案》有待完善能否顺利实施有待时间的检验

  一些经销商对“汽车三包”《草案》中的一些细节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产生退货的车辆如何进行二次处理,“是进入二手车市场,还是折价销售”,随之又产生新问题,车辆的身份证明如何定性?折价卖出的车辆再次出现问题是否仍按此规定执行?对于争议的解决最好是进行检测,但检测会带来鉴定机构的资质是否有效、鉴定需要等待的时间较长、鉴定费用昂贵等问题,消费者能否承受检测带来的这些问题呢?“汽车三包”《草案》对消费者使用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的约束不够。

  “汽车三包”《草案》能否顺利施行,只有在试行过程中才能得以验证。王晓坤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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