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月11日专电(记者南辰、刘菊花) 为了更加充分地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10日宣布,《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的时间将延长,截止日期由原定的1月10日改为1月25日。
为保护家用汽车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组织起草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并于去年12月30日正式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原定的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1月10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产品质量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几天前向记者介绍,已经收到不少消费者对汽车三包草案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其中很多意见和建议提得都非常专业。目前公众关注比较集中的问题是草案关于退换车时销售商收取“使用补偿”的条款等等。
消费者可以通过电子邮件(houjw@aqsiq.gov.cn、wangyan@qiche365.org.cn)和传真(010-82260121)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对汽车三包草案的修改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