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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数网友认为“商家会制定应对措施抵制三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1月05日 07:27  北京青年报汽车时代

  2004年12月30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汽车三包规定草案开始向社会公示征求意见。这个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机构历经近3年时间,组织起草的《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明确了汽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三包责任)。

  在公布的汽车三包草案中,明确了汽车发生了哪些问题可以包修、包退、包换,以及如何计算折旧费等一系列敏感问题,可以说,是对于我国汽车质量监督的一大进步。

  但是,尽管如此,对于这个三包政策还是引起了一些人的怀疑。在一家著名网站所作的网上调查中,就有49.03%的网友认为“商家会制定应对措施抵制三包”,另外,还有19.23%的网友极端地认为,“很多三包承诺无法兑现”,只有2.88%的人认为,“三包政策将得到良好贯彻”,19.23%的人表示,“质量问题能够得到良好解决”。

  这些网友的不信任票都投在了如何执行汽车三包政策上,可以说,将来怎样能够真正地把汽车三包政策执行好,是广大消费者关心的重要问题。

  另外,三包也是对汽车厂商承受能力的考验。在草案中,明确提出如果“在三包有效期内,汽车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在指定的或者约定的修理商处办理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消费者要求更换或者退货的,凭三包凭证、维护和修理记录、购车发票办理更换、退货;因质量问题和修理、更换、退货给消费者造成损失,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应当负责赔偿相应的损失。”

  这样的条款对于汽车厂家来说无疑是把悬在头上的利刃,稍有不慎,就要招致无数官司。而目前,国内汽车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销售商和维修厂的水平更是高低差异很大。三包政策一旦实施,对于那些制造质量一般的汽车厂家、以及维修水平差的汽车维修厂,将是个致命的打击。

  特别是那些不是采用4S模式经销的企业,如何协调与经销商、维修厂之间的三包责、权、利,将是个非常复杂的问题。因为,从消费者的角度是,“谁销售谁负责”,消费者主要面对的将是经销商和维修厂。反过来说,那些实力和信誉一般,特别是非特约销售的经销商以及车虫,在竞争中的吸引力将会越来越低。

  另外,如何界定车辆问题是属于“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也是个难题。估计,一旦三包政策实施,这将会是产生纠纷的重要根源。

  注:需要详细了解草案内容的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网站(www.aqsiq.gov.cn)、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网站(www.qiche365.org.cn),并于2005年1月10日之前通过以下电子邮件(houjw@aqsiq.gov.cn、wangyan@qiche365.org.cn)和传真(010-82260121)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修改意见。张耀东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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