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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起进口汽车政策将有四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30日 09:22  中华工商时报

  【据新华社北京29日电】 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和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自明年1月1日起,我国进口汽车政策将有四个方面的变化。

  200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取消实行了20年的汽车进口配额管理。商务部决定自明年起,对汽车产品施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日前宣布,从明年1月1日起,将汽车进口关税下调至30%,这是加入世贸组织后国家第四次下调汽车进口关税。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5年起,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取消汽车保税业务后,进口汽车一到口岸就必须纳税报关。

  商务部《汽车产品自动进口许可证签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申请进口汽车用于销售的,需提交汽车品牌经销授权证明材料”。从明年起,只有得到国外汽车厂家授权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口和销售进口汽车。(30B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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