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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正式调整购车最低计税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9:08  深圳特区报

  从12月27日起,国家税务总局重新核定部分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后的最低计税价格将正式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今年第3次调低部分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也是本年度最后一次。本次调整涉及的车型共有600种左右,大部分都是人们耳熟能详的“大众”车型。宝来捷达西耶那威驰等国产车型均在此列,且每种车型的不同车款都有详细的调整。

  根据调整,宝来1.6普通型的最低计税价格从11.7万元降为10.8万元,降低900元,宝马BMW4.8is为96.4万,标致206CC调整至25.6万元,广州本田飞度FitDtG7151为9.1万元。此外,沃尔沃奔驰、标致、丰田佳美等进口车也在调整之列,如丰田佳美2.0L自动挡的最低计税价格就调整到了24.6万元。

  在此次调整中,最低计税价格下调的车型占绝大多数。但因个别国产车型增加配置,价格略有上涨,所以此次重新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个别车型也有小幅上调,而少数几款进口车的最低计税价格也因价格上涨有所调高。

  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提醒称,如果消费者购买新车的价格高于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应按照较高的购车价缴纳车购税。反之,则要按照最低计税价格来缴税,而不是按照较低的购车价缴税。

  据悉,车购税是以不含增值税的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0%。计税价格则是指纳税人买车时支付给销售者的除增值税税款以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根据税不重征的原则,消费者只需用购车价格除以11.7,就可算出应缴纳的车购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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