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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下调后购车人实惠不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28日 08:51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2月27日专电(吴双颖、屠震昊)涉及600多种热销车型的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27日下调。宁波市国税局已收到新价格目录,按新标准征税的准备工作也已安排就绪。不过,记者了解到,此次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下调,购车人得不到什么实惠。

  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介绍说,我国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车购税的征收有两种计算基准:即购车价格和最低计税价格,哪个价格较高,就按哪个价格征收。“此次调整后,最低计税价格基本上要比汽车实际售价要低。所以,对购车人来说,影响很小很小。”

  记者特地挑了几款畅销车型来比较:宝来1.8T(豪华型)的最低计税价格从15.4万元调到14.2万元,经销商现在给出的报价是手动挡18万元左右;捷达都市春天自动挡的最低计税价格将调整到9.6万元,但目前市场的最低报价为10.65万元;标致206CC的最低计税价格将调整为25.6万元,但经销商宁波金狮的报价是03款30万元左右,04款31.5万元……这样,购车人还得按购车价格缴税,也就得不到什么实惠。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情况,有汽车经销商猜测,国家税务总局肯定是把明年汽车价格的因素考虑进去了,以免明年汽车价格下调后,最低计税价格未调而导致消费者多缴车购税。很多汽车经销商称,下调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是治标不治本的事,最重要的是降低车辆购置税税率,10%的税率对消费者来说还是挺高的,买一辆10万元的车要缴1万元的税,如果车购税下调,消费者才可以得到更多实惠。

(编辑:李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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