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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车改革不能背离的三条原则底线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0日 08:43  新京报

  据昨日《中国青年报》报道,北京市纪委称北京市的公务车改革尚在调研阶段,还没有正式成型的方案。但是,目前社会各界对北京市的公车改革已经给予了不少关注和议论。

  社会各界之所以如此关注北京市的公车改革,除了北京本身的特殊地位外,关键就在于此前媒体所报道的公车改革方案引起了民众的警惕。

  据《京华时报》报道,北京市公务车改革的试点工作实际上已经在海淀、房山、平谷等区县悄然兴起,其中海淀区温泉镇即将正式开始对公务员按级别发放交通补贴,处级干部每月补贴1300-1500元。而对于这种改革,记者采访的参与车改的干部大部分人表示赞同,并计划购买私家车,但也有一些科员因此感到心理不平衡,认为根本难以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

  应该说,这种分歧局面的出现完全是正常的。这些年来,为从体制上预防“公车腐败”的滋生,全国各地纷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公车改革,但是,“公车腐败”的现象不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在一些地方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所以,公车改革势在必行。北京市一些地方的公车改革试验,代表了这种趋势,其初衷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我们认为,在进行公车改革之前,很必要强调和澄清一些最基本的原则和底线。如果这些原则和底线得不到遵循和实现,那么,整个公车改革就很有可能“播下的是龙种,收获的是跳蚤”。

  首先,公车改革不能等同于发放公务交通费补贴。目前,不少地方的公车改革方案几乎都有一些“赎买”的特征,而实际上,这是一种典型的饮鸩止渴,虽然可以在短期内显得经济、合算,但不断增加的赎买项目最终将会使国家和地方财政不堪其重。

  其次,发放交通补助不能对人不对事,而应该对事不对人。目前不少地方较为普遍的做法就是按干部职级高低给予不同的数额,多的每月可拿到数千元,甚至高于本人的基本工资。实际上,普通办事员外出办事的几率超过级别较高的领导干部,“车改”又怎么能够“益了处长苦了科长”?为什么不根据具体的办事需要,而始终只是根据官员级别?

  再次,公车改革程序本身必须规范、合乎法定程序。

  目前不少地方的公车改革,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政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自己制定规则、自己执行、自己解释的情况。对此,民众同样质疑,认为这是“让既得利益者主持公车改革”,“很难说彻底代表公共意志”。实际上,任何一个决策和方案的制定,要想相对规范、合理,都应该经过一些规范、严格的程序。同样,公车改革方案,也应当经过广大民众———广大纳税人的讨论和认同,应该经过当地人大的审议并同意,才能正式颁布实施。

  实际上,成功的公车改革,应该是既要保证正常的公务用车,又要彻底挤掉其原有的水分,避免出现一些地方乘机给政府公务人员涨工资的结果。虽然我国的公车改革确实存在着一些较为特殊的矛盾和问题,比如我国的政府公务员工资收入普遍不高,确实存在需要提高政府公务员的积极性和行政效能的地方,但是,如果有关方面真正搞清楚究竟为什么要进行公车改革,如果各方面彻底消除那些内心深处的特权意识,那么,问题也许会简单得多。

  □本报特约评论员江子骏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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