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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化管理 鼓励连锁--汽车贸易政策要走中国路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4日 08:35  沈阳今报

  今报讯《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截止仅10天,商务部又在网上公布了《汽车贸易政策》(征求意见稿)。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从汽车销售、二手车流通、配件流通、汽车报废和报废汽车回收、对外贸易等各方面,对汽车贸易做了相关引导性的规定。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确认,“自2006年起所有汽车应当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亮点一:非品牌销售商将被淘汰

  在汽车销售方面,实施汽车品牌销售和服务。自2005年起,乘用车应当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自2006年起,所有汽车应当实行品牌销售和服务。对未经品牌授权或不具备经营条件的经销商不得提供汽车资源。汽车供应商有责任及时向社会公布停产车型,并采取积极措施在合理期限内保证配件供应。

  影响:该规定将导致大量没有取得经销权的汽车销售商出局。据悉,目前我国汽车销量领域90%的经销商是没有得到厂家授权的,这些经销商从品牌代理商那里直接拿货。这也是目前我国车市价格混乱的主要原因。

  亮点二:鼓励连锁经营二手车

  二手车交易市场不得直接从事二手车经营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汽车品牌经销商等经营主体经营二手车,以及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开展连锁经营。

  影响:这个政策一旦实施,将为厂家扶持下的经销商打开另一扇市场的窗户,为“诚新”、“特选”等二手车品牌提供了发展的机会。亮点三:汽配经营规模化

  在零部件方面,国家鼓励汽车配件流通采取特许、连锁经营的方式向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方向发展,支持企业进行整合,实现结构升级,提高规模效应及服务水平。

  影响:该政策意味着配件市场也已经向外资敞开大门。目前我国配件市场还存在着散、乱、差等局面,除了德尔福、博世等合资配件公司外,我国的民营配件厂几乎无一能与外资抗衡,失去保护后,直接面对外商竞争的这些企业将面对生死关头。

  亮点四:取消配额将引发洗牌

  在汽车对外贸易方面,自2005年1月1日起,国家实施进口汽车自动许可管理,所有进口口岸保税区不得存放以进入国内市场为目的的汽车。

  影响:这意味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保护伞———进口配额正式退出历史舞台。今后进口车进入中国市场将不受限制,这不仅要引发进口车价格的“大跳水”,进口车价的降低也将引发国内车市的大洗牌。(见习记者李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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