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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特约赞助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14:08  新浪汽车

  一、无形资产

  1.享有《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赞助单位》资格;

  2.赞助单位代表(1人),进入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评委会,任评委之一;

  3.允许使用《首届“中国汽车形象大使选拔赛”赞助单位》称谓、VI系统、赛事影像资料于本赞助单位的广告宣传、产品包装中,使用期一年。

  二、视觉资产

  1.有关本届赛事所有业务文字内容,凡与赞助方有关,均出现赞助方全称或简称;

  2.有关本届赛事所有业务图示、画面内容,均出现赞助名称、商标、标识或产品;

  3.本届赛事所有宣传品均出现赞助方相关资料,并在指定区域做赞助方商业广告;

  4.本届赛事相关用品,凡涉及图画、图形内容,均出现赞助方商标或产品。

  三、媒体资产

  1.本届赛事过程所有硬广告均出现赞助方资料,或出现产品资料、LOGO表现,对版面较大或较长幅度的广告,均附带赞助方商业广告;

  2.赛事软广告宣传一律体现赞助方名称,按内容划分产品时,均介绍、展示赞助方相关资料;

  3.中央电视台2、4、5、12套相关栏目5分钟专题片,30次,含赞助方LOGO;

  4.凤凰卫视及分赛区卫视,不少于5家地方主流电视台栏目分赛区卫视,不少于8家地方主流电视栏目,投放赛事宣传专题,新闻报道配合、参与新闻发布;录播分赛区决赛颁奖仪式,含赞助方宣传10次;

  5.中央电视台3 套,北京卫视、广东卫视分别录播总决赛活动1次,前期宣传20次,含赞助方宣传2次;

  6.包括:新华通讯社、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国交通报、经济日报、中国经济时报、市场报、中国经营报、工人日报、中国汽车报、辽宁日报、北京日报、南方日报、文汇报、大公报、重庆日报、汽车杂志、中华英才杂志、健美杂志在内的20家内地、香港主流媒体的文字、图片稿,刊发赛事软广告共计不少于20篇、次;

  7.于新浪网开设专题,包括赛事新闻,出现赞助方资料和广告;

  四、公关活动资产

  1.线上公关活动出现赞助方名称或品牌,结合体现赞助方商业特色;

  2.线下公关活动以赞助方名称出现,并在全部公关活动(包括国家、地方、专业部门领导出现的重要活动)中使用赞助商产品,所有活动分项目以赞助方要求命名。

(编辑:戴翠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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