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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燃料耗量标准出台 部分企业将改造发动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29日 12:52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郭晓军吕惠敏)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昨天在北京共同宣布,我国首个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将于2005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不达标不准销售

  据国家质检总局党组成员、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介绍,该标准是我国控制汽车燃料消耗量的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的限值提出了要求。

  所谓乘用车,是指9座以下的家用轿车。根据上述标准,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

  国家标准委副主任石保权表示,从明年7月1日起,所有新生产的车型达不到标准的车辆将不允许生产、不允许销售。对于现在已经生产使用的车型,到2008年也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据国家质检总局政策法规司司长刘兆彬介绍,第一阶段的限值基本相当于当前国产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平均水平,从而保证《汽车工业“十五”规划》中提出的“在现有基础上,轿车和轻型车同类产品平均百公里油耗指标降低5%-10%”目标的实现。第二阶段的限值中燃料消耗量比第一阶段减少10%,保证汽车工业下一个五年规划“比现有油耗降低15%目标的实现。”

  据介绍,该标准填补了我国汽车节能标准的空白,充实和完善了我国汽车强制性标准体系,有利于推动我国汽车燃料经济性的提高和汽车技术的全面进步。

  汽车发动机面临改造

  昨天,在该标准的发布会现场,一位出席发布会的汽车厂商代表告诉记者,国家出台强制性标准是件好事,但是具体到执行,可能仍有许多困难。不过,这位代表认为,目前大多数厂商都能达到第一阶段的标准,而达到第二阶段标准则困难不小。这位代表认为,国内各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很可能会限制强制标准的实施。

  清华大学发动机工程学科组主任裴普成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改造主要集中在发动机上,国家现在出台这一标准,使得中国乘用车油耗量与国际接轨,不至于国外厂商把淘汰的技术引进中国。第一步要求的5%-10%指标不是很高,“现在汽车厂商完成问题不是很大,技术难度不大,国内很多高校和研究院都有一些成熟的技术可以用。”

  从目前标准颁布到明年实施仅有8个月时间。裴普成认为,如果企业重视,七八个月足以完成发动机方面的改造,近几年新引进的车型不用改造,很多现成技术可以采用,不需要开发更新的技术。他还认为,该标准的制定对消费者也有一定指导作用,消费者会更加注意节油。

  -背景

  汽车油耗量巨大

  目前我国进口原油中有30%被汽车消耗,截至8月底,我国石油进口量达7600万吨,预计到年底将达到1.2亿吨到1.4亿吨,预计到2020石油需求量将达到4亿吨,而我国石油产量只有1.6亿吨到1.7亿吨左右。与此同时,到去年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达到2400万辆,单车燃油消耗比发达国家高20%-30%.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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