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布鲁塞尔专电(记者刘浩) 欧盟委员会13日决定,它将就德国政府拒绝修改与欧盟法律不符的“大众汽车法”向欧洲法院提出起诉。
根据1960年制定的所谓“大众汽车法”,大众汽车公司任何股东,不论其持有的股份是多少,所享有的投票权都不能超过20%。同时,只要拥有20%的投票权,就能否决公司的重大决定。目前,大众公司所在地德国下萨克森州的州政府是公司最大股东,持有18.2%的股份,基本上等于拥有对公司重大决定的否决权。
欧盟委员会重申,“大众汽车法”是非法的,尽管该法防止了德国大众汽车公司被外国投资者收购,但它违反了欧盟单一市场有关资本自由流动的法律。而德国政府则辩解说,该法没有违反欧盟法律,同时它有利于保护大众这个欧洲最大汽车制造企业的就业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