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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三包”已进入立法程序 可望近期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9日 08:17  深圳特区报

  新华社北京10月12日电从国家质检总局获悉,我国汽车“包修、包换、包退”规定日渐成熟,目前已进入立法程序,可望近期出台。

  目前的汽车销售中,家庭购买已占到50%以上。其中北京、上海两地私人购车更是占到销售总量的60%左右,部分中小城市的私人购车也呈增长趋势。伴随汽车进入更多的家庭,由汽车质量、维修服务、零配件质量引发的纠纷已经成为投诉的热点之一。而汽车作为大件特殊商品,一直没有纳入政府管理的商品“三包”范围之内。有关数据显示,2003年全国消协共受理汽车投诉5651件,比上年的3919件增长了44.2%,今年上半年有关汽车质量的各种投诉更是增势不减。汽车“三包”的出台与实施迫在眉睫。

  “汽车召回制度已经出台,近期已有多个厂家主动实施了召回。需要指出的是,召回对象主要是针对‘存在系统性缺陷的汽车’,而‘三包’的对象是由于随机因素导致的各种偶然性缺陷汽车。因此,‘三包’是解决眼下汽车消费投诉的当务之急。”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司长刘兆彬说。

  据悉,为推动汽车“三包”政策尽快出台,相关部门也在积极推进。比如,公安部规定:如果因质量问题更换同等型号汽车,携厂家证明,用户不再交纳任何费用即可直接办理变更手续,因质量问题更换发动机或车架的用户也可照此方法直接办理。国家税务总局也明确规定:对因质量问题需要退回厂家的车辆,消费者可凭生产厂家证明到税务局办理相关退税手续;因质量问题发生换车行为的,可根据所换车价的高低补税、退税,然后重新办理变更手续等。

  尽管汽车“三包”政策日渐明晰,但仍有业内人士担心“三包”政策的实行遇到一个致命问题,那就是汽车质量鉴定。目前国内汽车鉴定机构少,而且费用贵,程序繁。当汽车发生质量问题时,一般只能由生产企业自行检测鉴定。厂家往往可以借口油品劣、路况差等理由推卸责任,其客观性、公正性很难得到保证。因此,确认检验机构,以及检验机构是否权威中立、检验标准是否科学周密,将直接决定着“三包”能否有效实施。其次,汽车“三包”所涉及的取消登记、记录的手续也比较繁杂。还有,相关检测费、交通费、租车费和误工费怎么计算?对进口汽车怎么“三包”?这些问题涉及工商、税务、交通、公安、质检等许多部门,其解决需要相关政府部门未雨绸缪、通力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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