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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4日 16:39  中国汽车报

  2002年2月5日,欧盟委员会讨论并通过了新的《汽车销售业管理办法》(该办法以下简称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草案。

  2002年7月17日,经过半年的讨论及修改后的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经欧盟委员会竞争委员会投票表决后正式通过。新法规的宗旨是引入更多的竞争,旨在打破欧盟在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领域内长期存在的地域垄断局面,减少各成员国之间的同质汽车产品的价格差异,便于欧盟建立一个统一的汽车大市场,并为最终降低车价提供可能。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于2002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新法规概要

  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的适用范围为所有欧盟成员的新车销售、售后服务及维修零部件的销售和供应。汽车供应商可以享用独家分销或选择性分销的方式,总体上更为灵活。

  对于独家分销的特许经销商应在指定的经营区域内经营,不在经营区域外从事主动销售业务;但被动销售是被允许的,像汽车超市、互联网、其他独立经销商等转售也是允许的,还允许售后服务业务转包。

  对于选择性分销方式,特许经销商可以在整个欧盟范围内设立二级销售网点,允许向所有最终用户进行主动销售,但不允许从事转售业务;允许从事多品牌销售业务,但必须设立单独品牌的展厅。

  关于售后服务:对于授权维修商,汽车制造商不得限制其数量,不得限制经营地点;对于独立维修商,汽车制造商应提供所有相关的技术信息和培训,并允许使用所有维修零部件,用于维修和保养。关于零部件供应,允许维修企业使用质量相当的非配套零部件修理汽车。

  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从草案出台到正式生效,从办法草案到正式成文,新旧法规的并行一年。

  新法规的影响

  新法规草案颁布后,在欧盟,无论是政界还是汽车业界均引起巨大反响。德国奔驰的人士认为新法规是给品牌兑了水。然而欧盟委员会竞争委员蒙迪则表示:“我们受到了批评,但我们要坚持独立性,我们必须实施新法规。”蒙迪甚至反驳说:“欧洲经济很明显需要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开放的药方,特别是德国。从长远看,新法规会对就业和经济发展产生正面影响。”

  旧法规下的欧盟与美国确实不同。第一个不同,在美国汽车制造商直接销售汽车是被《销售法》禁止的,在欧洲没有这种限制;第二个不同,在美国多品牌销售限制不严,在欧洲则被严格限制,多品牌销售店很少见;第三个不同,美国经销商能很好地得到《经销法》的保护,而且《经销法》由各州单独制定,美国特许经销商在政界组织了十分强大的游说团。在欧洲经销商无法得到较好保护,特别是制造商没有正当理由也有权中止销售合同。第四个不同,欧洲法规要求销售与服务一体化,制造商可以要求特许经销商提供服务的条款写进相关的合同中,而美国没有这样严格的规定。

  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经过讨论并修改后,获表决通过。大众公司反应相当冷静,大众公司管理委员会成员罗伯特·比谢霍弗尔(Robert Buechel?鄄hofer)在发表的一项声明中说:“欧盟委员会关于机动车辆分销和服务协议新批的豁免法规将在相当程度上改变欧洲目前的汽车销售和分销机构。”这份声明还说,目前我们与8500家欧洲经销商和维修商的合同将于2003年9月30日终止。此前他们以信件的方式向其未来的合作方表达建立新的业务合作关系的意向。新协议将在欧盟范围内协调一致,并符合欧盟新法规的各项规定。此外,一些高档车生产企业如宝马、奔驰和保时捷已经开始采取措施降低价格差,以适应法规。菲亚特汽车公司的发言人表示:“尽管我们不相信当前的法规对大家都有利,但我们毫无疑问要服从新法规。”

  欧洲汽车贸易及服务理事会(CECRA)主席Jurgen Creutzig教授认为,尽管对新法规中有几项规定持反对态度,如分离销售和售后服务、将租赁公司定义为最终用户、禁止对授权维修商数量的选择,并对有的规定表示失望,如没有禁止生产企业直接向最终用户销售、对特许经销商和授权维修商必须投入的大量资金没有保护措施。但他对新法规强化经销商的独立地位,则表示欢迎,并给出积极评价。如没有为超级市场和互联网经销商开辟独立的销售渠道;允许经销商和维修商向其他经销商或维修商出售其合同,对生产企业保证提供技术信息的义务进行了相当程度的扩充;规定了两年的正常终止协议提前期;规定生产企业必须为协议的终止提供书面的客观原因说明,并在相当程度上扩展了仲裁手段。Creutzig教授还表示,理事会将为欧洲的经销商协会及其成员在与生产企业根据新法规调整协议的谈判中提供帮助。

  新法规的原则性与务实性

  欧盟汽车销售新法规从出台草案,到成文正式生效,既坚持了新法规推出的原则立场,坚持了独立性;又兼顾了方方面面尤其是汽车制造商方面的意见,接受了供应商的不少建议,表现了非常的务实性与灵活性。如新法规第10条(新法规草案第12条),新法规正式实施后,规定了旧法规有1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新旧法规相互共存,说明欧盟竞争委员会对汽车制造商还是做出了一定的让步。再如,新法规关于取消经销区域的限制,推迟到3年后执行。

  新 文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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