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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个品牌汽车减征30%消费税 车价微降千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10日 09:42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 黄玉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通知,明确规定对高尔夫、奥迪宝来飞度宝马等10个品牌的汽车减征30%消费税。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对汽车生产企业消费税的减征优惠政策,最终很可能使消费者得到实惠。

  通知指出,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高尔夫、奥迪及宝来牌系列轿车;广州本田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9月10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生产

  销售的飞度牌HG7130、HG7131型轿车;江西昌河铃木汽车有限公司在规定的减税起止日期内生产销售的昌河牌和北斗星牌系列轻型客车;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在2003年11月24日至2003年12月31日之间生产销售的宝马牌BMW7250型和BMW7301型轿车;湖南长丰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在2003年3月5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猎豹牌CFA6470F、CFA6470H型轻型越野车,在2003年4月10日至2003年12月31日生产销售的猎豹牌CFA2030C、CFA2030D型轻型越野车等车辆,准予按应纳消费税税额减征30%。

  据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对汽车生产企业减征消费税的优惠政策,对已经购买上述车辆的消费者不会有影响,但很可能会惠及以后购买这些车的消费者。消费税是汽车价格的构成要素之一。汽车生产企业享受的消费税减征优惠政策,使得汽车销售价格有了下调的空间和可能。因此,消费税的减征,最终很可能对汽车销售价格的下调产生影响。

一汽大众广州本田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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