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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优先尊重生命权 司机“无过错有责任”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 09:40  CCTV《经济信息联播》

  在美国,交通法规注重责任认定。大多数州实行“谁责任大,谁就多负责”的原则。如果行人违反了交规被撞,主要责任由行人承担。但如果司机出现了酒后驾车等严重违规行为而发生撞人事故,司机将有可能被定为二级谋杀罪并要缴纳巨额赔款。

  在泰国,行人被视为天然弱势群体。只要机动车和行人相撞,司机都被视为事故责任人。就算行人是在有天桥的繁忙地段,没有走天桥,而是违规横穿马路,撞伤行人的司机都要对事故负责,并赔偿所有损失。

  在西班牙,现行的交通法规规定,司机必须在任何情况下,完全控制汽车的运行,不得对其他车辆和行人造成伤害。如果发生事故,警察会确定事故责任,并把交通事故分为轻、重、严重和极严重四个等级,对肇事者进行惩罚。

  另外,各种汽车保险在很多国家处理交通事故时,发挥着重要作用。比如在澳大利亚和德国,所有车辆都必须上第三者责任险或者赔偿责任险。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方的保险公司负责向受害人陪付伤员救治、汽车修理和误工损失等费用。但如果肇事司机在使用毒品或饮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则得不到赔偿。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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