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以下驾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今后要追查相关驾校的培训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情况。省政府办公厅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切实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全力整治交通安全问题。
今年浙江交通安全情况
今年以来,浙江省道路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上半年道路交通死亡人数已占事故死亡人数的80%;今年1至7月道路交通事故数量居全国第二位;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大事故呈上升势头。
对驾校将严格管理
凡1年以下驾龄驾驶员发生交通死亡事故的,今后将对相关驾校的培训和驾驶员的考试、发证情况进行责任追查;将建立考试员资格认证制度,实行持证上岗;驾校的培训质量情况,每半年要向社会公布一次,对质量低劣的,责令整顿;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取消培训资格。
防止车辆改装超载
今后对与国家目录和公告的照片、技术参数不符或“大吨小标”的机动车,一律不予注册登记;对正在使用的“大吨小标”、超长超宽车辆,年内要基本完成更正和整改;2005年底前,所有最大总质量超过35吨的载货汽车和挂车,必须在侧面和后下部安装防护装置;擅自违规改装机动车的汽车修理、改装厂,要依法予以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违规改装的机动车,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按有关规定处罚;凡属报废车辆,回收部门要实行强制解体。
事故隐患路段要向社会公布
各级政府要列出事故隐患路段,向社会公布,挂牌整改。对不符合公路建设标准的路口建筑物及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视距的广告牌(灯箱)等障碍物,要予以清除;对事故多发路段、路口在夜晚7点到10点的照明用电,各地电力部门应予以保障,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新建、改建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要做到与道路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无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交通安全设施达不到标准的道路不得投入使用。
开设抢救绿色通道
要进一步建立交通事故紧急抢救机制,每个县(市、区)指定2家以上医院开通交通事故抢救“绿色通道”。各级交通部门及运输企业还要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联合救援机制;组织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客运秩序怎么整治
客运秩序混乱、一年内发生2次(含)以上死亡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运输企业,要降低企业资质;发生1次重大以上交通事故的营运车辆要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19座(含)以上的营运客车和危险品运输车辆,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安装行车记录仪或GPS系统。其他营运客车和重型载重货车、半挂牵引车在2005年底前安装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