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 (记者张晓娟) 国家环保总局昨天宣布,从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实施相当于欧洲Ⅱ号标准的国家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第二阶段限值,停止生产、进口欧Ⅰ标准的轻型汽车。记者了解到,北京计划在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相当于欧Ⅲ的排放标准。
北京和上海已经分别于2003年1月1日和2003年3月1日提前实施了欧Ⅱ标准。国家环保总局污控司司长张力军透露,北京计划继续先于全国,预计明年1月1日起实施相当于欧Ⅲ标准,目前正报国务院批准。
对于即将实施的欧Ⅲ标准,不少买车的消费者顾虑:如果自己购买的汽车排放没达到欧Ⅲ标准,会不会受限制?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对机动车的排放管理将执行“老车老办法、新车新办法”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实施欧Ⅲ排放标准,只针对“标准”执行后销售和上路的新车,而对于此前上路的旧车,仍将执行相应的旧的排放标准,不会要求其进行任何技术改造。
北京市环保局大气处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北京《车用汽车标准》、《柴油标准》已经制定完毕,近日将向社会公布,十一起北京将正式实施该标准。“标准实施,一个规范现有北京油品市场,让北京现在出售的油品能与欧Ⅱ标准配套,另外也是为明年北京实施欧Ⅲ标准做准备,保证欧Ⅲ标准顺利实施。”
目前,中石油和中石化已经承诺十一后北京市场欧Ⅱ标准的油品供应,到明年8月份,他们将提供满足相当于欧Ⅲ标准的油品供应。有关专家表示,按照“优质优价”的市场规律,油品质量上升后,北京车用汽油、柴油的零售价格会有一定的涨幅,涨幅多少将有北京市发改委具体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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