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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作客新浪谈交通事故“私了”实录(上)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6月02日 19:38  新浪汽车
专家作客新浪谈交通事故“私了”实录(上)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回答网友提问

  专家作客新浪谈交通事故“私了”实录(下)

  交通事故“私了”情形完全图解

  2004年5月3日,北京公安局发布《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其中列举了36种应快速处理的情形,其中33种应由当事人自行处理。为了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倡导驾驶文明,6月2日新浪汽车将邀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作客嘉宾聊天室,就33种可以“私了”的交通事故与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以下为本次访谈实录。

  主持人: 各位网友晚上好,今天我们请来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就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和广大网友进行交流。下面我们请今晚作客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家谈谈这个新规定有哪些变化。

   专家: 这次的新规定主要是因为5月1日人大出台了几个新的道路安全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还有《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因为这三个法规的出台改变了以往事故处理的程序、原则,所以说我们北京市交管局相应调整了原来的快速处理的有关规定,出台了一个新的通告,就是《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

   主持人: 上星期五在海淀区远大桥的时候发生了一个事故,一个行人横穿马路时被捷达车撞死,后来这个车逃逸了。请您谈谈如果这个车逃逸了应该怎么处理,如果不逃逸应该怎么处理?

   专家: 交通安全法对交通肇事逃逸有严肃的处罚规定,大家现在最关注的就是肇事逃逸会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而且吊销之后是终生禁驾,如果涉及到一些罚款和刑事责任我们等一会再另说。刚才主持人也说了,如果司机撞了横穿公路的行人,如果司机不逃逸的话,从事故的原因责任上来讲,他的责任不会很大,行人会占比较大的责任。但由于他这种逃逸行为会消失一些证据,公安局的调查工作可能会无法进行下去,有些证据无法再查实,我们就推定他应该负全部的责任。客观地讲,应该是主要以上的责任。这样他的责任会增大。责任增大进而带来的后果就是他要负刑事责任,他会触犯《刑法》第133条,他对行人造成的损失,民事责任也随之加大了。刚才我们提到他有可能会被罚款,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再开车了。如果他逃逸了,保险公司会拒绝理赔。如果他没有逃逸,保险公司会给他承担一部分的损失,这样他自身的损失就会小得多。如果他逃逸,保险公司不管他了,而且还会受到很多严肃的处罚。

   主持人: 所以希望广大的车友出了交通事故不要跑,跑了是没有好处的。

   专家: 没错。

   网友:我前几天在辅路开车,结果突然有一个人跑过来,撞在我的车前部,人没事,但是跑掉了,我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的理赔?

   专家: 这种情形也是比较特殊的情形,按照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如果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事故,他要承担相应的赔偿损失的义务。当然,这起事故比较特殊,行人是没有事情,他的车反而造成了损伤,我认为他应当报警。人跑了的话,警察来了,目击者可以作证,警察可以给他开一个事故证明,因为他说的这种原因,造成了他的车损坏,保险公司会进行理赔的。

   主持人: 如果是他当时没有发现,回家之后才发现呢?

   专家: 这种事情就比较麻烦了,因为保险公司在工作中,有可能怀疑你的车不是这样撞的,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他会怀疑是不是有骗保的情形。我们为什么不让司机逃逸呢?就是要尽量减少自己的损失。

   主持人: 还有大家知道的“碰瓷”,有的人专门以撞车为生,我们怎么对这类事故处理?

   专家: 什么是交通事故?由于过错和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他这种故意,显然不是交通事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第2款的规定,交通事故损失是由非机动车、行人造成的,机动车将不承担责任。

   主持人: 还有一些网友比较关心,他“私了”了,保险公司管赔吗?私了的情况有可能是一方负全责,如果达不成协议怎么办?

   专家: 我们讲的33种自己私了的交通事故,其实在2003年的4月15号,北京市公安局出台了一个通告就是关于机动车驾驶员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当时这个《通告》就已经让大家可以私了交通事故,以前是29种可以私了,但现在扩大了。只要双方当场记录了交通事故事实,保险公司都会受理。据我们了解,在2003年通告之前,保险公司受理了很多很多自行解决的交通事故。

   主持人: 这个不需要警察开单子吗?

   专家: 不需要,只需要公安局出示单子就可以。他只要填写事故的时间、地点、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发生的情形,以及当事人之间要签字,共同确认。不需要一个文书,只要一张白纸通过记录交通事故的内容,双方签字就可以生效。从民法上来讲,这是一种合同,是协议书。

   如果达不成协议,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达不成协议,需要赔偿方告没有承担义务的这方,也就是全责方,走民事诉讼。通过法院来判决。第二就是通过民警协助处理这个事情。

   主持人: 如果警察来了,有一方是同意私了,但警察走后,他又不愿意负全责了,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专家: 我们只要把相应的内容写清楚了,你可以去法院,或者说你可以再报警,我相信公安机关会帮助大家解决这个问题的。

   主持人: 最好是当警察面把这些东西都签好了,然后上一边挪车就可以了,还是先挪车,两人再商量呢?

   专家: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12条,我们还是尽量要把刚才我说过的那些东西都填写完,签字了,再挪现场。刚才我们填的东西不涉及赔偿责任,是把交通事故的情况写清楚,再挪现场。前面的这些事情,是有一个法律依据了。

   主持人: 给车友提个醒,先把交通事故的情况写清楚,不然的话,如果一方反悔了,那就白撞了。

   专家: 我还是相信大家的道德问题。

   主持人: 如果事故双方都有责任,比如说一方超速,应该怎么判断?

   专家: 《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有一个前提条件,仅造成车辆轻微损失且车辆可以照常行驶的事故,当事人可以自行解决。网友提出的超速,我们一般情况下理解,超速的时候撞击率比较大,损失比较大,可能不符合这个范围。我们限速最低40,一般60或80,如果真撞的话,可能就不符合这个范围。大家对超速的理解跟公安机关的理解不一样,公安机关觉得你要超过这个速度限制。可能当事人觉得这个速度太快了,就过不去了,如果他开慢点就可以过去了。我们刚才提到《通告》中有36条中有一些是负全责的。

   主持人: 新交法出台之后,是以人为本,相对对司机方处罚的比较严厉。有的人觉得我开车了,就对我不公平了,或者说自己就要负全责了,您给大家做一下解释。

   专家: 这个并不是说司机受到不公平的待遇了,这只是体现我们国家法律中保护弱者的原则。你作为机动车方,你对非机动车、行人来讲,你是强者。你的车坏了,但是行人却伤了。你的机动车有保险,我认为你的交通工具是一种危险的运输工具,会造成危险,所以我认为你的交通一出行就会有危险,就规定首先你要负全责,你要赔偿非机动车、行人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和行人之间,首先要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也就是说先是保险公司出钱,并没有涉及到你的利益,超出部分怎么办呢?如果是机动车原因造成的,还是由机动车承担。如果是非机动车、行人造成的,我们会减轻机动车方的责任。就会按照事故的原因,降低你的赔偿比例了。如果是非机动车、行人的全部原因造成的,你还不承担责任了。这没有给司机造成太大的压力。我觉得对于北京的交通来说,这种管理更有好处,让我们的司机更守法,这样可能就会减少很多的交通事故、减少很多的损失。

   网友:倒车的时候发生刮蹭,一个是倒车,一个是往前走。这个责任怎么分?

   专家: 还是倒车的责任,因为倒车的时候必须要保证后面的安全。

  网友:责任一方不同意私了,对受害方造成的损失,能不能对责任人提出赔偿要求?

   专家: 可以。如果因为他的原因造成你误工,或者说使我的收入减少,老板扣了我的钱、扣了我的奖金,这部分是可以要求赔偿的范围。

   主持人: 这部分是通过协调还是通过法律?

   专家: 都可以。

   网友:和特殊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可以私了吗?比如说救火车、救护车。

   专家: 如果特殊车辆不是在执行特殊任务当中,就是和普通车一样的。如果在执行任务当中,用这种自行协商则会更好、更快。而且有法律规定,特殊车辆在路上行走,其他车辆应该避让。

   网友:事故私了在多少损失下可以进行私了?有金钱额度的概念吗?

   专家: 没有,是根据情形规定的机动车之间仅出现车辆损失,且车辆能够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现在的车档次是不一样的,一个小面和奔驰差很多,小面一刮蹭可能就会报废,但奔驰刮蹭一道还可以照常行驶,但维修得好几万。这两个车的性能上没有问题,正常开、正常走。

   网友:如果出现交通事故,至于赔偿的价格,保险公司可以做价吗?

   专家: 如果去保险公司理赔的话,保险公司会给你做价,如果去修理厂的话,修理厂会给你做价。如果是很轻微的话,多了、少了,凭着自愿的原则进行协商就可以。

   网友:私了互相签字之后,又互不承认,怎么办呢?

   专家: 去法院,这个签字法院是认的。

   主持人: 请问私了单的格式可以获取吗?

   专家: 从6月1号起,可以到北京市交管局领。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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