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车辆停车费用”到底该由谁来支付?(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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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0月9日 09:57 华商报 | |
本报昨日刊发《暂扣车辆停车费该由谁来掏》一文后,不少市民打来电话反映相同的疑惑。 王先生说,他骑摩托车时没有带驾照,被交警拦住要罚款。尽管他保证10分钟内就将驾照送来,但交警坚持把他的摩托车停放在西蓝停车场,而且只停了两个小时就收了一天的停车费20元,还没有收据。韩先生的摩托车没有年检,交警队将他的车扣在停车场,要求他 市民:车主没义务替交警队付费 绝大多数反映者认为,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的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是交警队委托停车场停放暂扣车辆的,因此应由交警队向停车场付费。让车主付费则成了车主为交警队的委托行为付费,而车主没有义务为交警队付费。法律规定,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没有规定车主还要付费,让车主交停车费于法无据。该自己付的费用以没钱为由让车主付不是依法办事,而是以权力强行让车主为自己的委托行为付费。市民石先生的话有些过激,他说,如果交警队让车主付暂扣车辆停放费用的理由成立,那么派出所拘留违法者是不是还可以收住宿费?犯罪分子被抓后是不是还要为警方付办案经费? 昨日,记者就暂扣车辆停车费该由谁来掏的问题,采访了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交管部门:停放费用由谁支付无规定 交管支队宣传法制处处长程建生接受了记者采访。程建生说,暂扣违章车辆产生的费用不可能由交管部门承担,因为政府没有划拨这笔经费,停车费应由违章者承担。记者问违章者承担停车费有没有法律依据和规定,程建生答复说,停放费用由谁支付西安市目前无明文规定。 律师:法无规定行政机关就不能做 陕西明仓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保平说,法无规定,行政机关就不可以做,做了就是违法的。行政机关的权力和职责是由法律授予的,法无授权行政机关就没有这个权,否则就是违法。交警队如果使用商业停车场存放违章车辆,则与停车场形成委托和被委托关系,交警队应承担暂扣车停放费用;而车主和停车场之间由于没有口头或书面合同关系,因此车主不该承担这笔费用。(本报记者 李琳 实习记者 夏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