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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没有相应的法律要求 广州本田不言“召回”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8日 11:10  北京日报

  从9月10日起,全国将有3.1万辆广本新雅阁需要回到特约店免费更换通气管。

  这一举动本身应该说是一次召回举措,但读者也许注意到了,广州本田并没说“召回”,而用了“采取市场措施”的说法。这是因为我国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要求。在国外,召回制度是有法律要求的。它应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自愿召回,当一些汽车企业发现自己的产品需要更换一些部件时,往往采用召回举措,并经过试验解决问题,报政府部门备案。二是强制性召回,美国、日本交通部门都有相关措施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监视,经常对车辆事故进行分析,当发现某一品牌的汽车车况经常出问题、某一部件经常损坏时,就会引起注意,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在调查结果证实后向政府报告,强制问题车召回改善。不论是自愿召回或强制召回都必须通过媒体、网站公开进行。

  因为我国还没有法律上的召回制度,所以广本这次的行动只能说是市场措施。应该说,广本这样做是一个对消费者负责、对社会环保负责的举措。因为这个通气管对开车人的安全行驶和使用并无妨碍,只是出于改善进气、避免不良排放等环保方面考虑要更换这个通气管,这一举措是有积极意义的。

  从广本这一举措再一次证明,我国尽快出台汽车召回制度势在必行。国外关于汽车的法律涉及“车辆法”、“安全法”、“环保法”、“保用法”等,而我国目前在这方面还是空白。(贾新光)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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