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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田吉利商标案有转机 丰田称愿接受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08日 18:42  金羊网-羊城晚报

  丰田愿意接受调解,并且不再坚持1400万元的索赔

  发自广州

  本报讯记者韦为报道:8月6日,日本丰田与吉利汽车的专利之争在北京开庭。双方态度出现戏剧性转机———丰田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双方进行调解。并且提出在一定条件下,如对方停止使用“侵权商标”,不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语等,丰田不再坚持1400万元的索赔要求。

  丰田诉吉利商标侵权

  当天,丰田与吉利首次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交锋,日本丰田向法庭提交了42份证据,称吉利汽车公司在美日汽车上使用的车标酷似丰田汽车“牛头”造型的注册商标,对消费者造成了误导,侵害了丰田公司的商标权。

  吉利则在法庭上辩称,丰田商标1990年在中国注册,吉利的商标在1996年5月7日在国家商标局注册,国家商标局批准吉利商标的注册本身就足以证明,吉利美日汽车商标对丰田不构成侵权,并为此也向法庭提供了30多份反驳证据。

  吉利集团法律人士表示,汽车是大宗特殊消费品,消费者不会因为车标外观都是椭圆而选错品牌的。零点市场调查公司在公证机构的监督下,对美日图形商标与丰田图形商标进行了识别性调查,结果表明,消费者在购车时买回错误品牌的汽车机会几乎为零。

  从丰田提交的证据来看,没有一份证据显示曾经有消费者因为这两个商标而导致误认误购。更何况丰田的商标是“牛头”形,吉利美日的商标是字母“M”和中文“日”的组合,造型完全不同,也未发生过一起误认误购。

  最后关头突现转机

  为了解官司的进一步进展。今天本报记者分别接通了吉利、丰田有关负责人的电话。意外了解到,本是剑拔弩张的官司竟出现了一线转机。

  吉利方面表示,第一轮开庭过后,形势比较有利,吉利提供的材料翔实。吉利透露,本来有三个被告,在开庭时,丰田方面突然撤销了对第二被告(一家吉利销售中心)的指控。并在当天下午,法庭审理进入到最后一个程序,由合议厅对双方进行调解时,丰田出人意外地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且不再坚持1400万元的索赔。

  丰田中国事务所有关人士回应,丰田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同意与吉利进行和解。如果对方停止使用“侵权商标”,不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宣传语等,丰田也不再坚持1400万元的索赔要求。丰田解释,其实索赔不是最终目的,最重要的还是维护商标专利。

  丰田打官司用心何在?

  吉利汽车和美日商标问世已经有7年之久,日本丰田现在才起诉吉利,用意何在?汽车业内专家分析,丰田一直以进口车进入中国市场,去年其合资公司天津丰田开始推出丰田威驰系列轿车,这款车与吉利美日系列轿车采用的发动机都是天津丰田生产的丰田8A发动机,而威驰基本配置定价11万元,比美日高出一倍多,在性价比上,吉利汽车已经成为丰田威驰的一大竞争对手。丰田进入中国后,与中国的竞争对手必有一番较量。

  中国汽车领域近年来已发生过类似几起诉讼。如日本雅马哈起诉天津港田等五家公司生产的摩托车侵犯其商标权、通用大宇奇瑞QQ外形仿冒大宇MATIZ等。专家认为,更深层的原因来看,随着美国、日本在一些传统制造业领域优势渐失,知识产权争端成为他们收复在华市场的一种主要非贸易手段。尤其是在中国加入WTO后,外汇、劳动力、投资环境等贸易壁垒因素正在淡化,技术壁垒的力量更加凸现,越来越多进入中国的外资公司意识到,能否在中国市场取得成功将最终取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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