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始配额总量为63.74亿美元,以后逐年递增15%
本报讯记者孙红报道在12月10日外经贸部网站登录的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的议定书附件部分,公布了货物贸易减让表。其中83种各类公路及非公路用机动车(含各类乘用车、载重车、专用车、工程用车、摩托车等以及发动机、底盘)的进口配额,将最迟于2005年取消;初始进口配额总量为63.74亿美元,以后每年按15%递增。
在进口产品配额一览表中,汽车及关键部件一项的初始配额量最大,为60亿美元,以后每年按15%递增,品种多达65种。主要涉及产品有:普通的汽油或柴油发动机、大于或小于132.39KW(180马力)的柴油发动机、机动车辆用空调机、半拖式公路拖拉机,可乘10人—30人或以上的汽柴油车辆,1000cc-3000cc的汽柴油轿车,1000cc-3000cc汽柴油四轮驱动乘用车、1500cc—3000cc的厢式客货车(不超过9座),1000cc—3000cc的普通车辆、10人以上的机场客运车、总重小于或大于5吨的货运汽车、带云梯的消防车辆、混疑土搅拌车、飞机跑道扫雪车、拖油车、碎料车、沙石搅拌车等。该项中的大部分产品的进口品额许可证在2004年-2005年取消;小部分如总重大于5吨的货运汽车、消防车、水泥搅拌车等,2002年即取消配额限制。
摩托车及其关键部件的进口配额在2004年之前取消,初始进口配额量为28.6亿美元,品种达11种。
非公路用的起重运输车及底盘的初始进口配额量为8.8亿美元,约有7种,配额在2004年取消,每年递增15%。
在货物减让表中,还有一些特种车辆不受进口配额许可证限制,没有初始进口配额量,但需要特别审请进口。如装载量在小于100000吨或在100000吨-300000吨之间的成品油罐车、小于150000吨或在150000吨-300000吨的原油油罐车、液化石油气运输车、牵引运输车、牵引货舱运输车等。这些产品的进口申请,将在2004年取消。
《中国汽车报》(2001年12月17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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