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山东济南富华龙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兴国接到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下发的《关于规范车辆超限认定标准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规定,山东省交通厅将从即日起严格执行2004年交通部(现为交通运输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除驱动轴外的并装双轴、并装3轴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重限制减少4吨”。
而在这份传达给经销商的文件上方,还特意注明了上述三条客户注意事项。由此,6×2车型被推到了风口浪尖。
政策转向
收到这份通知的经销商都忙了手脚,得知政策变化的车辆生产企业也开始加派人手四处进行市场调研。大家之所以闻风而动,是因为今年以来6×2车型在市场上的销量过于火爆。
一位销售重卡多年的河北经销商向商用汽车新闻记者介绍:“每年全国新销售重型牵引车中,6×2牵引车约占四成,4×2牵引车约占三成,6×4牵引车占近两成,其他车型占近一成。6×2车型推出后,它就一直是销售市场的主力军。”
东风商用车销售总部市场部部长陈斌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6×2和6×4车型的增幅并驾齐驱,但是到了今年,6×2车型的增长有些过于迅猛。以山东市场为例,1~9月重卡销量中,6×2车型的比例高达73%。”这样的销售比例大大超过了企业和市场的预期。
6×2车型本身就是迎合治超和计重收费的产物。2004年,相关部委加大治理超载超限力度,全国各地陆续实行计重收费,对车货总重的判断依据从按车型计算转向了按轴重计算。虽然2004年交通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对“除驱动轴外的并装双轴、并装3轴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轮胎,其总重限制减少4吨”,但各地掌握尺度不同和执法较为宽松,让6×2车型一直钻着空子。“在执行力度不严格的情况下,6×2和6×4车型的轴数一样,因此两种车型的限重也相同。但6×2车型车架窄、驾驶室轻、少两个轮胎,价格能便宜1万元左右,更关键的是车辆自重比6×4车型轻近1吨,车主可以通过多拉货获得更多效益。”李兴国表示。
“现在山东省下发的这个文件并没有什么新内容,只是再次强调了严格执行交通部2004年的通知,也就是说,在实际运营中对6×2车型的执法力度加强,突出6×2和6×4车型的差别。这样重新计算后,6×2车型的载货能力反而不及6×4车型,这样的政策变化将给市场带来一定冲击。” 江淮汽车商用车公司市场策略部部长汪中跃表示。
市场突变
短短一个月,山东市场车型销售的变化已经初见端倪。各企业也纷纷告知经销商关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销售策略。中国重汽的经销商除了拿到《通知》外,还收到了中国重汽销售部同时下发的一份说明:“山东省已经下发文件并执行,路过山东的车辆将按新规定执行,6×2单侧单胎的车货限载总重量,由原来和6×4牵引车一样的49吨下调为45吨。”由此提示经销商注意,过去为了多拉货而购买6×2车型的用户,很可能基于同样原因转而购买6×4车型。
这种转向,在李兴国公司的月销售表上表现得非常明显。“9月之前,用户买6×2牵引车占到牵引车销量的80%。9月10日文件发放至今不到一个月,6×4牵引车已经占到牵引车销量的60%。我们预测,10月6×4牵引车的销量还会达到更高水平。”
山东枣庄东鑫汽车销售公司总经理刘休平也表示,虽然枣庄地区的高速公路收费站还没有调整有关车货总重的规定,再加上《通知》下发时间较短,消息还没有传开,对车市的影响不如济南。但政策出台前,枣庄6×2牵引车能占到销量的八成,进入9月后其销量已经降到了七成。如果政策收紧,6×2牵引车的市场还会进一步萎缩。”
“如果一个地区执行此政策,还可以绕道行驶,但如果全国多个地区都严格执行这样的政策,6×2车型的市场前景就不明朗了。”一位业内人士指出。据记者了解到的最新情况,出台《通知》的不仅仅是山东一个省,河南、浙江、广东等7个省、市也已经或有意向出台类似文件。一旦多省、市同时加大对6×2车型车货总重的限制力度,6×2车型在生产和销售上都将会陷入困境。
经销商谨慎囤车
其实在《通知》下发前,很多经销商就已经听到了小道消息。早在7月时,记者曾接到过河北邯郸经销商的一个电话,就是询问6×2车型车货总重调整的事情,当时虽未能证实河北是否有意调整对6×2车型车货总重的限制,但足以看出各地早有规划。
“7月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们就考虑是否要对库存进行调整,一旦市场发生变化,囤积大量的6×2车型肯定损失惨重。”河北邯郸经销商王先生表示。
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经销商们开始或多或少地调整了销售计划和库存产品。
“现在我们已经不主动进6×2牵引车了,除非用户支付2万元以上的定金。”李兴国明确表示。江苏欧曼经销商廖晓华(化名)也表示:“虽然我们不在山东,6×2牵引车市场暂时也没有多大变化,但是我们也加强了调研力度,密切观察。进车也不像之前那么大手笔了,以前一订车都在150辆左右,现在只下二三十辆的小批量订单。”
“6×2和6×4牵引车自重相差1吨以上,能多拉货,因而受到用户亲睐。现在企业推出了轻量化的6×4牵引车,两种车型自重相差只有几百斤,价格相差不到1万元,车型差异在缩小。如果6×2车型再遭到政策限制,肯定会引起连锁反应。虽然天津地区短时间内较难实施这项政策,但我们也采取了压缩库存,谨慎囤车的策略。” 天津某重汽经销商房先生说。
更多的经销商在压缩库存的同时也给用户一些购车建议。“现在用户来买车,我们都会出示这个文件,建议用户买6×4牵引车,当然,最终还是由用户决定。”刘休平说:“现在还有用户在观望,他们是寄希望政府对于6×2车型的限制不严格,或者新政策只是短期行为,车辆能用一天是一天。只有新政策长期严格执行,才会对车市造成根本性的转变。至于淘汰下来的6×2车型,现在可以转卖到没有严格限制6×2车型车货总重的省份,倘若全国大多省份都执行了类似规定,那么二手6×2车型的价值将大幅下跌,用户购买新车的考虑因素也将发生根本转变。”
(作者:郑满宁 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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