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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消费税税率提高使广州消费税增收220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1:39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叶静 通讯员 乔俊楠) 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国税部门获悉,今年5月,作为消费税政策调整后的首个征收期,广州市国税局共实现国内消费税收入66033万元,同比增长12.1%,增收7100万元,中高档汽车消费税税率提高使广州市汽车消费税增收2200万元。

  根据广州市消费税税源结构,受这次消费税政策调整影响较大

  是: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成品油、护肤护发品等五个行业,其中:小汽车消费税政策的调整主要是降低了低排量汽车的税率,提高了大排量汽车的税率;对摩托车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含)以下的,消费税税率由10%下调至3%,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维持原来10%的税率;汽车轮胎税率由10%下调至3%;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成品油税目下新增了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5个子目,新增子目中航空煤油暂缓征收,其余4个子目暂按应纳税额的30%征收消费税;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

(编辑: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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