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的代价 为校巴安全筑起“绿色通道”
昨天,甘肃正宁县召开“11·16”重大交通事故新闻发布会,宣布涉及此次事故的正宁县分管副县长及教育局长已被停职。教育部也于昨天发文,要求全国立即开展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乘车安全排查工作。
停职问责、排查隐患、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每次事故善后,几乎同一套路。停职,能换回18个孩子的性命吗?排查,可以保证事故不再发生吗?美国每天有近50万辆校车在行驶,运送着超过2500万学生,每年却只有5名学生在校车事故中不幸死亡,而在我国每年有超过18500名14岁以下儿童死于道路交通事故!教育部也承认,交通事故已成为中小学生安全事故意外伤亡中最主要的“杀手”。校车安全事故,一次次以淋漓的鲜血、凋谢的生命警世,再不下决心解决校车问题,就是对孩子们的犯罪!
解决校车安全问题,只有相关法律法规是远远不够的。虽然2007年9月1日国家就开始实施校车国家标准,规定“每名学生要有一个座位”、“每个坐椅要安装安全带”等等。但残酷的现实表明,这些标准成了空中楼阁。对于还用拖拉机、农用车、三轮车接送孩子的农村小学、幼儿园来说,有一辆校车就不错了,“一人一座”岂不等于“何不食肉糜”?
所以,在谈制度建设之前,首先要解决硬件问题。购置校车,理想状态当然是政府担当,公共投入,财政全包,在一些发达国家,校车也被政府纳入了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在我国有没有这种可能性?我们不妨来算一笔账,假如平均每个县200辆校车,以每辆10万~20万元计,花费大概在2000万元~4000万元,全国1600多个县,总费用在320亿~640亿元之间。这笔费用可否承担?我们不说今年全年的财政收入将历史性地突破10万亿元大关、远超8.9万亿的预算,也不提教育投入占GDP远未达到4%的目标、校车经费完全可以纳入这一指数,就一个数字——据报道去年政府采购汽车金额达800亿元——只要省出一半,或者多一点,全国的孩子们就有合格的校车了。
即使完全依赖公共投入行不通,在一定时间里,还必须交由市场解决,政府也应该有所担当,从多个方面同时入手,构筑起校巴安全的“绿色通道”。
比如,对学生而言,是否可以给需要乘坐校车的学生发一定数量的“车补”(理论上也是可行的,毕竟乘校车上下学的孩子还是占少数),购买交通服务,从而刺激供给方市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生安全;从校车制造入手,政府可以对生产校车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比如可对校车主要零部件减免税收,甚至是财政补贴,鼓励车企为学校提供价格低廉、安全可靠的校车;从校车营运入手,鼓励校车服务社会化,由社会力量承包学生运输,政府同样可以用财税倾斜,使得运输企业有利可图,可持续发展……只要下决心解决,总会找到办法的,就像不久前施行的“免费午餐”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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