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秋实)今年8月,一场大雨泡烂老树树根,砸在周女士的车上。为了索要修车费用,周女士四处奔走俩月无果,遂将停车场管理方公联安达公司起诉到法院。昨天上午,此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
周女士说,被砸的车是一辆2002年购买的捷达,一直爱惜有加。由于丈夫所在单位与海安达停车场分公司有停车协议,单位员工和家属都将车停在首都体育馆南路1号门前的海安达停车场,由单位统一交纳停车费。8月9日下午,一阵大雨过后,该停车场上一棵老槐树突然倒下,正砸在周女士的车上,直径30多厘米、高15米左右的树干将捷达车的驾驶室砸得塌陷,车辆底盘也被压弯。此后查明,槐树因根部腐烂,大雨天树冠承载过重而突然折断。事发后,周女士找到停车场讨说法,但始终未得到解决。由于车没有保险,而且无法负担估价4万多元的修车费用,受损车一直未得到修理。
她认为停车场的管理方北京公联安达停车管理公司未尽到妥善保管义务,起诉到法院,要求该公司为自己修车直至恢复原状,并赔偿交通费1374元及车辆贬值损失费15000元。
公联安达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说,他们收取的停车费是管理人员的日常支出,“但不包括树,树归园林局管”。因此他申请法院追查树的所有方和管理方,“在没有确定树是谁的之前,我们没有义务优先赔”。此外,他认为周女士索要的修车费和贬值损失费数额过高。对此法官建议,周女士可先自己垫付费用修车,等修完车后再向责任方索赔。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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