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莎莎)牡丹交通卡将满12分时用他人驾照代刷的做法今后行不通了。近日,市交管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交通执法站严格执行规定:处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司机必须出示本人驾照和牡丹交通卡。避免个别司机用他人驾照处理违法。
记者了解到,为了逃避满12分重新学交规的处罚,很多司机往往借用亲朋的驾照,甚至花钱从别人手中买驾照去刷分。更有一些“车虫”看准了这个市场,从驾照一直放在兜里的“口袋司机”那里收购驾照分,转卖给满12分的司机,做起了“代办交通违法处理”的生意。有时,一个“车虫”会拿着好几本别人的驾照到执法站去接受处理。本报曾在8月6日对此现象进行了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交管局了解到,为了避免这一现象,市交管局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全市各交通执法站:处理车辆非现场交通违法时,司机必须出示本人驾照和牡丹交通卡。
记者昨天在东城交通执法站看到,“司机必须用本人驾照处理违法”的通知已贴在了显眼位置。据市交管局法制处介绍,这一规定早已开始执行,但在具体实施时,部分司机还是能钻“空子”,在执法站非常繁忙、许多人排队等候的时候前来处理,执法站民警有时会网开一面。
在严格执行“用本人驾照处理违法”规定之后,民警在处理违法前会仔细对照驾照与本人的信息,发现不符后直接拒绝办理。执法站民警介绍,有些司机可能并非为了逃避记分处罚,而是本人牡丹卡丢失或者“消磁”需要补办,但又急等着验车,所以才拿了别人的驾照来接受处理。民警提醒,即使是这种情况,今后也将被拒绝办理。
另外,针对部分使用交通违法行为自助处理机的市民,朝阳交通支队表示,将会由执勤保安员在现场核对处理人的身份,监督其使用本人驾照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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