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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权“无期”变有期

http://auto.sina.com.cn   2013年04月17日 07:07   北京青年报   字号:

  出租车报废年限由8年改为6年 企业经营期和汽车报废年限一致———  本次出租车“改革”提出了很具体的目标,解决“打车难”提高各方满意度的要求方面已经有了量化标准,如中心城高峰时段出车率不低于80%,拒载等严重服务质量问题的有效投诉率降至万分之一以下,投诉处理率达100%,提前4小时预约的成功率达99%等。而实现这些目标将重点从加强行业监管、设立退出机制等方面入手,其中出租车的特许经营权将由无偿无期变为无偿有期,出租车公司也不再会是“铁饭碗”。

  昨天市交通委负责人表示,出租车新增车辆将实施特许经营制度,新增加的出租车在投放时也将通过竞争方式择优配置给企业,而出租车公司的经营期和出租车报废年限一致,对服务质量高、经营状况好的出租汽车企业可以适当倾斜,现有的出租汽车也将逐步明确经营期限。

  经营权不再“终身制”

  按照相关规定,北京市出租车的经营权是归国家所有,无偿分配给各个出租汽车公司代理经营。此前,经营权一直是执行“无偿无期”的方式,即无偿分配,同时各个出租汽车公司“终身”使用这一经营权。在很多人眼中,出租车公司是一个“旱涝保收”的“铁饭碗”。

  而在未来,这种模式将首先在新投放的出租车上实现。李晓松介绍,在未来新投放的出租车的报废年限拟由之前的8年改为6年。而同时每辆新投放出租车的经营权将设定一个有限期限,暂定经营期与出租汽车报废年限相同,也就是6年。

  在将来随着出租汽车的更新换代,所有替换报废车辆的新车也将有经营期的限制,与车辆报废年限一致。“这样逐步的,我们就可以让更多的出租车进入这个特许经营制度。”李晓松说。“经营权由之前的无偿无期变为现在的无偿有期。”

  新经营权将竞争获得

  《意见》提出,要制定准入退出和考核制度,明确出租汽车企业经营和驾驶员从业的准入退出等条件。通过完善对企业考核并追究其主体责任的制度以及对驾驶员从业资格及服务质量信誉的考核,加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并提高运营服务质量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出租车到达经营期限后,新车的经营权将通过竞争获得。在未来,经营权将对服务质量高、经营状况好的出租汽车公司适当倾斜,而不符合条件的出租汽车公司将可能面临“清退”。

  李晓松说,出租汽车公司必须要落实主体责任,改变以往“只承包不监管”的状态。从今年起,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按月公布出租汽车行业受理投诉的情况,投诉率和投诉案件总数最多的十家公司被公布。在今年2月份,两家出租汽车公司由于连续两期在企业投诉率和违章率排行榜中出现,已经被执法总队要求限期整改。

  将采取“阶梯式”处罚

  李晓松说,在对企业和出租车司机的个人监管方面,将启用阶梯式处罚的方案。记者了解到,对于企业的处罚分为五等。在企业出现责任事项三次以上,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将被“约谈”;在两次约谈之后,企业将被进行行业通报批评。如果通报之后仍未改正,企业将面临停业整顿和罚款等处罚措施。

  李晓松介绍,对于情形比较恶劣的企业,将考虑削减其经营权的指标数量,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针对出租车司机的阶梯式处罚则分为五等级,分别为批评教育、通报停班、罚款、列入黑名单和5年内不得从业。

  据了解,未来乘客对出租车的投诉查证属实后,除了对出租车司机进行处罚,还将对企业连带处罚。

  重点

  出租车三次“改革”

  企业将转向“专营”

  本市出租车在历史上曾经经过两次“改革”。上世纪90年代前,出租车总量1.8万辆,从1992年起两年内增加近5万辆低档次、低租价出租车及千余家中小企业和千余家个体经营户,行业规模达到1498家、6.6万辆,“扫马路”成为主要运营模式。随着数量的增加,行业乱象也随之而来。因此在上个世纪末,北京市出租行业进行了两次大型的整顿“改革”:1998年至1999年,企业由1498家减至1008家;2000年至2002年,企业由1008家减至277家(目前企业252家),企业与所有司机签订了劳动合同,司机全部纳入了社会保障体系。

  这一次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综合措施的出台,将使出租汽车企业转向“专营”。李晓松在昨天的发布会上表示,未来出租汽车企业将由混业经营变为专营,同时遏制出租汽车企业暴利的情况出现。

  目前不少大型出租汽车企业都存在混业经营的情况,比如有些公司还经营房地产等业务。李晓松说,未来这些企业将单独设立出租汽车公司,将财务和事务等工作内容独立出来,既能够保证经营服务的质量,也便于多方进行监督。

  另外《意见》还提出将鼓励企业规模经营,中小企业可通过兼并重组实行规模经营,依托品牌企业组建服务预约叫车和保点运输专业车队。

  实录

  想发大财赚暴利

  这个行业没戏了

  “要挣大钱,对不起,干别的行。”昨天,市交通委新闻发言人李晓松针对出租汽车企业利润和监管时,多次谈到出租车企业不可能发大财,未来出租车企业将是“微利”企业。

  “出租汽车企业必须明白,这个行业是为公众服务的,不是挣大钱的。”

  “涉及老百姓出行的这个问题,完全不能以利润作为考量。我们知道,企业作为经济实体,一定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面对民生,特别是百姓出行的这么一个行业,那么企业你就不能单纯考虑利润。那么就要求你(企业),控制利润。”

  “有微利,能稳定,可持续,是这个行业我们最后要转向的一个方向。”

  “为了保证你全心全意地服务,那么就要求你专营,不要又搞个什么房地产啊,又弄个什么餐饮啊,这些不要掺杂在里面。”

  “我们这行是为老百姓服务的,那既然进来了,你就全心全意为乘客服务。您要想发大财,想暴利,对不起,这个行业没有。”

  本版文/本报记者 罗丹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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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大大_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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