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召回”来了 “汽车三包”还会远吗
日前,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草案)》。至此,这部多年前由国家质量监督部门起草的条例,终于有望在不久后付诸实施。从当初的“规定”到目前的“条例”,这也意味着“汽车召回”从部门规章升格为国家法规。
条例规定,生产者或经营者出现“未停止生产、销售或者进口缺陷汽车产品的”、“生产者经责令召回拒不召回的”,将被处以缺陷汽车产品货值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款。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国务院质检部门投诉汽车产品可能存在的缺陷。
“汽车召回”的即将实施,让人们进一步看到了“汽车三包”的曙光。2011年10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曾组织召开过“汽车三包”的听证会。彼时,据传由于各方利益难以协调,因此预计“汽车三包”最快也只能在2012年下半年实施。从目前来看,离年底还有2个多月了。如果符合“最快”的预期的话,“汽车三包”政策的出台也为时不远了。
未来,在“汽车召回”与“汽车三包”政策齐备后,汽车生产商、经销商以及消费者在产业链条中的话语权将会发生一定变化,将对整个汽车产业链产生一定影响。
之所以都冠以“一定”,是因为这些变化和影响的大小目前还难以估量。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有法可依”与“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之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事实上,就在召回管理条例通过次日,丰田宣布在全球召回约743万辆汽车,涉及凯美瑞、卡罗拉等18款车型。这是丰田近年来总计召回了数百万辆汽车后的最新一次召回,也是1996年福特召回790万辆汽车以来全球最大规模的单次召回事件。此次召回,丰田将从美国召回大约247万辆车,从中国召回大约140万辆车。丰田表示,被召回车辆驾驶座位旁的电动车窗控制按钮,操控时可能不顺畅,如果维修时选用不适当的润滑剂,可能导致按钮接点过热或冒烟。为此,丰田将对召回车辆的电动车窗主控开关进行检查,如果存在卡滞现象,则更换主控开关的基板;如果没有卡滞现象,则在主控开关基板的模块中注入含氟润滑脂。
应该说,这次丰田召回的汽车数量虽多,但还都算是小毛病,并不能马上改变丰田等外资品牌对中国市场的“习惯性”遗忘。比如,2011年丰田因为部分车型存在漏油风险时,曾经在全球召回170万辆汽车,但中国则又一次成为“被遗忘的角落”,召回数量为0。而奥迪的机油问题,奔驰的甲醛问题等诸多设计或质量问题,长期以来一直未得到有效解决。事实上,那些中国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国际品牌,对待中国消费者的心态都是“此地人傻钱多”。
当然,汽车召回和汽车三包不仅只针对外资品牌,对自主品牌也是一视同仁的。因此,“召回制度”乃至“三包制度”实施后,如何用以解决“不好解决”的老大难问题才是关键。其中,设计缺陷、产品质量问题的认证尤为关键。由于车企在判断产品是否存在质量问题时,比照的是销售地法律,而我国汽车质量体系标准的不健全为占据了技术话语权的外国车企留下了大量闪展腾挪的空间。因此,在汽车召回条例颁布实施之后,如何把法律“体系”尽快完善,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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