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酒驾加重刑责 酒驾致人死亡判10年
中新网10月5日电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台当局行政机构会议4日通过“刑法”相关条例修正草案,再提高酒驾及酒驾肇事刑度。未来酒测吐气浓度达0.55毫克、或血液浓度达0.11%,一律视为不符安全驾驶标准,少则判2月、重则处2年徒刑;酒驾撞死人最重可判10年。
另因有些酒驾民众自知过不了关、想尽办法规避酒测,草案也新增,若有足以认定饮酒、导致不能安全驾驶,即可祭以刑罚。官员表示,警方可以凭酒驾者身上的酒气或平衡测试等作为认定依据。
依据警方资料,一般人若瞬间喝下50毫升纯酒精,吐气酒测就会逾0.55;换成酒类计算,喝啤酒约两瓶、陈年绍兴约半瓶、高粱或威士忌125毫升就可能超标。
现行“刑法”规定,饮酒致不能安全驾驶者,可处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科20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实务上酒驾者要被判刑,除了酒测值超标、还得搭配“不能安全驾驶”旁证;也有些已被认定不能安全驾驶者,被轻判拘役或科罚金。
另一方面,酒驾丧命、撞人事件层出不穷,去年即有439人死于酒驾,但依现行“刑法”酒驾撞死人只能判1至7年徒刑,撞成重伤也只处6月至5年徒刑。执行面及刑度问题,也使得法律吓阻酒驾效果打折扣。
负责审查的“政务委员”罗莹雪说,草案重点是建立酒驾判刑的“绝对标准”,即只要酒测超标,或对拒绝酒测者有客观事实证明酒驾,就可处最高2年徒刑,还可并科最高20万元罚金;若酒驾肇事致死可处3至10年、致重伤者可处1至7年徒刑。
换言之,将来一旦被查获酒测超标,已不可能因“酒量好、没影响,可通过平衡测试”逃掉刑罚。
罗莹雪另指出,标准是参考德、美两国,审查时曾讨论是否过严,并未有部门提及下修,“毕竟是祭以刑罚”;官员表示,目前酒精浓度逾0.25毫克酒驾者可处罚锾,将来也可能趋严下修标准,以及提高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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