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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激辩车船税:应紧盯车船价值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1月01日 08:17   东方早报 字号: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1日电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向社会全文公布车船税法草案、征求各界意见和建议。

  是“调节财富分配”还是“加税”?是按价值征税还是按排气量征税?分档征税究竟能不能促进节能减排?各界围绕车船税立法的几个焦点问题,展开激烈的讨论……

  征税目的:“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

  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普遍认为:车船税立法本身是一件积极的事情。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也表示,这种将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做法符合“税收法定”的原则,是一种进步。

  与此同时,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一些社会人士均提出,车船税立法的目的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车船税是财产税,立法一方面是调节社会财富分配,一方面也是引导汽车合理消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

  但不少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网民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吴晓灵委员说,草案立法目的是财产税调节财产关系,还是解决节能减排问题需要加以明确。(注:吴晓灵系中国人民银行原副行长,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陈伟才说:“从目前网上和身边有车人反映,我感到这是一部‘加价’的法律。”现在城市中的主打车型是排量1.6至2.0的私家车,按草案规定,这一块基本上都要涨价,会影响绝大部分车主。另外,根据去年汽车销售的情况,排量1.0的车仅占10%,意味着大多数的车主负担要增加。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温孚江表示,政府有责任把纳税人的钱花好,同时要尽量减少人民群众交税的税额。“不能总想着从老百姓兜里掏钱。”(注:温孚江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有网友表示,排量1.6升的车征收的车船税从400多元涨到1000多元,这样的“涨价”有些太“猛”了。江西省一名检察官在网上发帖表示,税收与民众财富增长本就是此消彼长的关系,税收增加得越多,民众腰包的钱就越少,税收要征,但绝不是越多越好。

  全国人大代表易昕建议,十七届五中全会要求,“十二五”规划除了追求国强还要民富,给百姓让利,在这种形势下,这个税种的调整应该更加慎重一些。

  但也有人表示赞同草案的调整方向。网友“车言非语”认为,虽然2007年的车船税暂行条例中车船税税负比老政策增加了近一倍,但老政策分别是在1951年和1986年制定的,考虑到通货膨胀等因素,特别是目前CPI(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高增长,2007年的调整增加显然没有到位。目前车船税法草案将以法律形式出台,不可能频繁调整,如果此时不调整到位,又待何时?

  计税依据:“按价值征收更体现公平公正”

  正在征求意见的车船税法草案规定,按汽车排气量分档征收车船税。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作草案说明时解释说,车船税计税依据理论上应是车船的评估价值,但车船的数量庞大且分散于千家万户,价值评估难以操作。为了方便征管,草案采取按排气量征税。

  财政部税务司有关负责人分析说,汽车排气量和价值之间有着正相关关系,相关性高达97%,也就是说一般排气量越大的车价值越高。因此,以排气量计征车船税能够体现它的财产税性质。英国、德国、日本、韩国等国家也是按排气量征税。

  针对这一问题,吴晓灵委员表示,车船税如果定为财产税,在征收环节中可以考虑排放的问题,但不要把它作为最重要的标准,目标应该单一。

  方新委员指出,车船税是财产税,它的计税依据理论上应该是车船税评估价值。价值评估难以操作的理由不充分,因为一辆车多少钱是明确的,德国的做法就是车辆按照价格分档征收车船税。既然作为资产,价值还会随着车辆使用年限折旧,那么第一年就按规定的税率征收,第二年后每年递减10%,到第10年只收最低的固定值,这才能体现财产税性质。(注:方新系中国科学院党组副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全国人大代表耿学梅说,买高档车的就多缴税,价格低的就少缴税,这实际上也是均衡贫富的关系。如果用排气量,就不能体现我们常讲的贫富之间购车额度的大小,因为高档车也有排气量小和大之分。“作为财产税,按价值来征收更能体现公平和公正。”

  乌日图委员则举例说,一部国产的红旗(配置 图库 口碑 论坛)盛世排量为3.0的汽车卖30多万元,一部合资的奥迪相同排量的汽车卖70多万元,这两种价格差异很大的车交同样的税显然不合理。(注:乌日图系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分档征收:“关键是要管住公车消费”

  蒋庄德委员则表示,目前涡轮增压可变进气等技术在汽车生产上广泛使用。由于采用了涡轮增压技术,汽车能耗与汽车排量之间的关联性降低。在这种情况下,是否应该根据排气量分档征收车船税,值得进一步研究。(注:蒋庄德系西安交大副校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许多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要达到节能减排的目的,征收燃油税更为合理。方新委员说,节能减排的导向作用实际上应该通过燃油税调节,车跑得多、排放得多了,就要多交税。

  四川网友“lszhj”表示:哪怕是在贫困地区,单位公车排量在3.0至4.5的占大多数。要想通过征税达到节能减排目的,关键是要管住公车消费。否则,恐怕就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之嫌。

  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也提出了相同的质疑:草案规定了对警车、公车和部队的车免税,如果为了节能减排,这些车同样排放了污染物,也同样要负责任,为什么要免税?

  全国人大代表周家贵建议,草案按排气量制定了阶梯征收标准,但同时也要兼顾到汽车的使用者多开多缴,少开少缴的实际。“建议与排量、与财产价值、与消耗的油量综合征收,更体现公平性。”

(编辑: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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