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大面积、长时间堵车再次成为京城常态。2008年起,延续奥运时的单双号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北京的机动车已经“看号上路”两年了。两个限行的轮回后,限行的效果正在被迅速增长的机动车数量抵消。而且这个每年“临时”一次的政策也带来了一系列“怪象”和争议。
不过,官方口径对此却不以为然。今年4月2日,第二轮限行措施即将结束时,官方发布限行评估报告称,通过限行“严重拥堵”已降为“中度拥堵”。相关官员还表示,“控制机动车的数量肯定会有措施,目前正在研究中。”这意味着除限行外,有关部门还准备限制车辆的数量,要限车了。
限行甚至限车并不是不可实行,但是,无论是限行还是限车,我们从来没有听到过有关部门提出进行听证,尤其是三次限行措施的颁布,尽管媒体与公众争议激烈,但是,相关部门仍然是我行我素,最终又自己评估出一个效果来论证“决策英明”,真可谓是自欺欺人。
众所周知,进行民意听证有莫大的好处,连新华社在10月24日都发文称“北京限车与否应听民意科学决策”。听证的好处集中在,其一,“众人拾柴火焰高”,通过听证,能听取到更多人的意见和建议,这有助于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其二,通过听证能最大程度地平衡各方的利益。政府决策事关多方的利益,以限行、限车为例,关系到有车族与行人之间的路权,关系到汽车生产经销商的利益,草率地出台政策,就必然只顾一方的利益而忽视另一方的利益,只有召集各方进行听证,才能最大程度地听取到各方的利益,并让利益之间进行博弈,达到一种平衡。
其三,是听证有助于增强公众对于政府决策的认同,减少公众规避政府决策的行为,同时,政府决策公开与民主性也增强了政府的公信力。像今年4月28日,成都召开机动车增长总量控制政策听证会,就得到了各方的认同。当然,听证或许会延缓乃至搁置政策的出台,但只有经过听证出台的政策,才真正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不过,现在的问题不在于听证是否具有益处,而在于民众根本没有任何办法来迫使有关部门来举行听证。就以限行为例,北京连续三年出台的限行政策,每一次都遭到民众的听证要求的呼吁,但相关部门没有一次正面回应。如果2008年为迎接奥运采取临时措施不进行听证情有可原的话,现在限行措施推行三年了,仍然不进行听证就无可原谅了。
所以,现在迫切需要做的是“限权”,逼着行政部门召开听证会。
限权措施包括,由公民向上级政府部门申请,重新审查限行决策的程序合法性;由公民推动代表,促使代表在人大会议上向相关部门官员质询,督促有关部门尽快启动听证程序;修改《行政诉讼法》,让公民有权对地方政府决策等“抽象性行政行为”提起诉讼,从而让政府限行政策接受司法审查,督促政府完善听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