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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深远 阶梯式车船税改革谨言慎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3日 09:23   华夏时报 字号:

  本报记者 孙斌 北京报道

  政策的天平何时能够平衡?当国家税务总局10月12日在网站上公示车船税法草案后,一场围绕车船税改革的话题再次被提起,“节能减排”、“鼓励小排量”的导向与税负的提高一次次敲打着汽车使用者的神经,与税改将给地方政府带来的额外的200亿财政收入相比,其对汽车制造和销售领域所带来的震动或许更值得深究。

  排量切口尚需考量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显示,10月1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草案》,我国车船税新政策将分为7个梯度按照排量进行征税,排量在1.0升及以下的乘用车税负减轻,大排量乘用车税负则大幅增加。据悉,草案将在10月中旬在人大常委会上进行首次审议。

  车船税改革,打破原先“一刀切”的做法,按不同排量实施阶梯式征收,本应是件大好事,但在目前所能获知的有关草案细节中,按排量征税的具体切口显然没有得到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同。

  相关专家称,国内1.0升以下车型在整个乘用车销量中仅占5%左右的份额,1.0升-1.6升排量车型才是真正的销售主力,市场占比超过六成。依据之前草案征求意见稿的细节显示,1.0升-1.6升排量车型的年税额为每年360元-1080元,2.0升的年税额起征点为900元,很显然,按照中间值计算,只要是1.0升排量以上车型,起征额度都不同程度提高。市场容量最大的区域恰恰成为税负负担加重的重灾区。

  这仅是矛盾之一,草案征求意见稿让人最为不解的是,从2009延续到2010年度的汽车购置税减免主要针对1.6升及以下排量市场,今年出台的节能补贴惠民工程中,多数1.6升车型也皆有上榜,正是基于国家早先出台的鼓励政策,才造就了车市的持续繁荣,而现在,鼓励政策与税负的矛盾当然无法让购车人满意。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董扬表示,目前按排量来征税并不科学,同时,也对我国自主品牌的发展不利。他认为,税收改革应遵循中立原则,即总量不变,调整结构,不应在汽车税费体系未调整条件下单独提高车船税。

  部分车企人士也显示了担忧,车船税草案的新征收标准虽然大大提升了大排量汽车的税费,但中低排量的税费也随之水涨船高。相较于数量较少且经济消费能力强的大排量汽车消费群体,车船税调整对于中低消费群体影响反而更大。车企人士担心新政会起到抑制消费需求的作用。

  引发蝴蝶效应

  既然尚待考量,这也就正好给草案上升为法案留下了充足的思考、论证的时间,专家指出:“由于原定于8月上会的车船税法被推迟审议,10月中旬也仅仅是首次审议,今年内车船税法获得通过的可能性就变得很小。”专家表示,车船税法在提交过程中,应更多涉及听证,目前的草案征求意见稿仅仅是在今年5月份发放到汽车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听证环节的缺失或许是造成此次草案引起民众热议的主要原因。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车船税改革方案确定后,各地有权在规定范围内按照当地的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税点,不一定都按“上限”走。他认为,车船税法将被赋予新的功能和作用,不仅有促进节能减排的作用,还与城市交通管控有关,在城市车辆猛增的前提下,使用车辆的费用将全面增加。

  不妨这样理解,车船税水涨船高的目的未必仅仅着眼在节能减排,它在调节消费者购买行为的同时,其实也承担了部分调节城市功用的作用,在购买环节,国家出台了相关政策给予鼓励,权利义务均等,买车人同样也必须面对未来使用成本提高的抉择。

  据悉,北京市政府已开始研讨征收拥堵费,一旦地方政府面对上牌量天量增长的压力采取措施,借助车辆使用者摊薄高昂的社会成本就成了现时的必需,屁股决定脑袋,放在当下好像一点没错。

(编辑:二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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