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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改车牌? 罚5万 拘15天!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8月03日 07:38   长江商报 字号:

  8月1日是《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正式实施的首日。新条例对诸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大大加重。深圳市交警局也于当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查处涉牌涉证违法的“天眼06”的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1日随交警部门在市内多个执法点查车,发现悬挂号牌违规的司机确实不少,其中一些新车主和外地司机纷纷声称“并不知情”,大声叫冤。

  前日下午4时50分许,一辆黑色皇冠小车在荷坳收费站停下缴费时,惠盐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发现该车的车牌有异样,于是将该车拦停进行检查。

  细查之下,民警发现该车车牌乍看是“粤B0×95F”,细看却是用彩色小胶贴在车牌上做了手脚,把“E”变成了“F”。民警将撕下小胶贴,该车露出本来面目“粤B0×95F”。据了解,司机蔡某从汕头驱车赶往深圳,一路上为躲避“电子眼”抓拍超速,而自作聪明地将号牌进行了改头换面。

  根据新条例,蔡某因变造号牌而面临有史以来最严厉的处罚:被处以5万元的罚款,记12分,还将被依法拘留15日。而新条例实施前,变造号牌的罚款仅为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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