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双腿残疾人可考驾照
本报讯(记者 朱淑颖) 去年12月7日,国家公安部发布第111号公安部令(《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其中规定今年4月1日起双腿残疾人可以报考驾照,春节前本报对此次进行了报道。
4月1日临近,我省松原、吉林、四平等地的残疾人给本报打来电话咨询相关事宜,为此记者再次采访了有关部门。
吉林省肢残人协会副主席兼秘书长康平告诉记者,目前我省已经确定长春市和延吉市作为双腿残疾人可考驾照的试点城市,仅长春市保守估计就有1500多位残疾人报考。
目前,吉林省肢残人协会已经与吉林省残疾人联合会、吉林省残联职业培训中心等单位研究如何配合好驾管部门、驾校为想考驾照的残疾人服务好。长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也表示,会积极配合,服务好残疾人。
(编辑:李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