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商务部、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六部委出台《关于促进我国汽车产品出口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通过鼓励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出口产品结构、鼓励有比较优势的企业或企业间联盟体对外投资、在境外建厂设点等方式,大力推动汽车出口,力争实现2009年到2011年每年平均增长10%的目标。
2008年下半年以来,由于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汽车产品出口以往存在的问题更为凸显,出口大幅下降,我国汽车产品出口面临严峻形势。但是,我国汽车产品国际比较优势依然存在,国际市场需求潜力巨大。
《意见》首次为中国汽车出口定下了长远目标,并将分阶段性实施。其中,从2009~2011年,汽车及零部件出口力争实现年均增长10%;到2015年,汽车和零部件出口达到850亿美元,年均增长约20%;到2020年实现我国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额占世界汽车产品贸易总额10%的战略目标。
(编辑:猎庄)